娄星区2025年度杉山镇同安村补充耕地项目
娄星区2025年度杉山镇同安村补充耕地项目
公告正文
采购合同编号:娄星财采计 [2026]0008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娄星区自然资源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恒安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娄星区 2025年度杉山镇同安村补充耕地项目
( 2)采购计划编号:娄星财采计 [2026]0008
( 3)项目内容:本工程为娄星区 2025 年度杉山镇同安村补充耕地项目,补充耕地建设规模 9.4146 公顷。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砍挖树木、苗木移植、表土清理、表土剥离、表土回填、田块内土方挖填平衡、新修及整修灌排农渠、新修及整修机耕路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4)是否分包:否。
( 5)项目负责人:徐恒为。
( 6)联系电话: 18152789993 。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 3392560.00元
大写:叁佰叁拾玖万贰仟伍佰陆拾元整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形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 4)付款方式:
□ 全额付款:
□ 预付款:
?分期付款: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金额(除暂列金额、暂估价)的 10%,本工程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进度款额按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80%(同时不超过合同签约价的80%),工程余款经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扣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息付清。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3.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 2026 年 3 月 8 日,完成日期: 2026 年 7 月 5 日,总日历天数: 120 天。
( 2)地点:杉山镇同安村
( 3)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约
4.合同验收
( 1)验收主体:由采购人组织竣工验收活动。
( 2)验收方式:一般性验收。
( 3)验收标准:按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6年3月6日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年3月6日
合同订立地点:娄底市娄星区自然资源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娄底市娄星区自然资源局湖南恒安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威明法定代表人:刘湘黔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12fsdK…(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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