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安保服务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安保服务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512090038-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月华街59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滨江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高塘岭街道联诚雅郡16栋401-420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保服务采购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1 | 安保服务采购 | 保安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1 | 1023720 |
| 合计金额小写: 102372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壹佰零贰万叁仟柒佰贰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
| 1 | 工资 | 1 | 年 | 501600.00 | |
| 2 | 社会保险 | 1 | 年 | 338580.00 | |
| 3 | 绩效考核 | 1 | 年 | 45600.00 | |
| 4 | 食宿补贴 | 1 | 年 | 37620.00 | |
| 5 | 服装及装备 | 1 | 年 | 27360.00 | |
| 6 | 培训及管理 | 1 | 年 | 22800.00 | |
| 7 | 合理利润 | 1 | 年 | 45600.00 | |
| 8 | 税费 | 1 | 年 | 4560.00 |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 5% 的征收率计算缴 纳增值税 |
| 合计报价 | 1023720.00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 保安服务要求
1.1.1 保安服务实行 24 小时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关于校门管理的“四个一律”的要求。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必须经登记后方可放行。在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时间内,不得允许学生随意外出。负责校门口及校园内安全秩序维护,包括车辆指挥和交通秩序维护。做好禁止违禁物品入校门、校内外人员翻爬围墙整治工作。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切实做好校园内及校门口安全保卫工作。
1.1.2 巡逻服务
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上下午至少各 1 次晚上至少 4 次( 20:00 23:00 2:00 4:00 )重点部位或定点时段区域外围与区域内部治安巡查及定点守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上下午至少各 1 次、晚上至少 4 次( 20:00 、 23:00 、 2:00 、 4:00 ),重点部位或定点时段区域外围与区域内部治安巡查及定点守护;对楼栋夜间巡视,定时清场。
1.1.3 门卫服务
保安人员对学校出入口及办公楼等特殊场所,进行 24 小时值守、验证、检查的服务业务。做好上下学高峰时段的护学工作。实行封闭式安全管理,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相关部门干部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负责学校治安维稳和消防工作, 110 联动报警系统的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防疫期间,按上级防疫部门,教育部门要求执行。
1.1.4 道路管理服务
负责对学校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及停车坪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入校车辆需经保卫处办理手续或同意后,并在规定时间内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保证 2 个主入口早中晚及晚自习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各派 1 人维持交通秩序。
1.1.5 消防管理服务
消防控制室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值班,至少 2 人;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至少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所有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 100% 。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突发火灾 / 火情应急预案;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1.1.6 卫生清洁服务
做好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及校方临时安排的工作。
1.1.7 应急救援事项服务
妥善处置校园应急突发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乙方按学校要求临时调派不少于 5 人 / 次保安力量参与大型活动和处突安保工作,全年不少于 5 次。
2.人员配置要求
2.1为落实学校保安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我司共配备19名保安人员,为长沙市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提供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的保安值守服务。(保证正大门出入口白天不少于3人,晚上不少于2人;次大门白天不少于3人,晚上不少于2人;次入口白天不少于1人,晚上不少于1人;消防控制室24小时不少于2人,夜晚巡逻不少于2人。)
2.2保安人员由乙方负责招聘,签订合同时乙方提供与保安人员条件相对应证明资料原件,并报复印件到甲方备案。
2.3岗位人员基本要求:
( 1)项目队长具有保卫管理员证;
( 2)消防控制室保安员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 3)保安员人员要求:①男性,年龄:20周岁(含)至45周岁(含)之间;女性,年龄:20周岁(含)至45周岁(含)之间;②能以较为流利的普通话交流沟通,政审合格,身体健康且无明显缺陷、无不良记录及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③每年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向甲方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④具备有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⑤退役军人优先。⑥保安人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⑦必须保证保安人员19人在岗,不能出现人员不齐情况,同时务必保证一个学期保安人员不换,至少3个月内不更换,确保人员稳定和工作顺畅;⑧乙方在安排人员过程中,优先保证甲方优质人员配置。
2.4着装要求:
( 1)除不宜或者不需着保安制服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因私外出时应着便服。
( 2)着保安制服时,要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值班时,必须佩带红袖章。
( 3)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 4)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敝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2.5礼节要求:
( 1)当听到上级领导呼唤名字时,应立即正答:“到”(坐着时应起立),在接受领导指令后,应回答:“是”。
( 2)进入领导办公室前,要喊“报告”或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以招标文件为准。
4.其他要求
4. 1 乙方每季度须提供一份详细、全覆盖的保安履职督查情况通报的文字材料提交采购人。
4.2 保安服务标准:
4.2. 1 建立健全安全、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重点岗位 24 小时值守;
4.2.2 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确保环境秩序良好;
4.2.3 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4.2.4 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4.2.5 在校园保安职责范围内治安案件发生率为 0 ,火灾发生率为 0 ,车辆丢失率为 0 ,刑事案件发生率为 0 ;
4.2.6 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4.2.7 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消防人员持证上岗,实行 24 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4.2.8 其他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合同总价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每月支付本月劳务费的 70%,考核合格后支付剩余30%,且乙方需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长沙滨江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901027009200042045)
3.预付款保函: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1-15 —— 2027-01-14
五、服务地点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校园服务区域内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2024〕5号)的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1)验收主体:采购单位为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2)组织方式: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
收。 3)验收时间或条件:季度验收:采购人根据每季度的服务情况考核表进行验收,审核合格后支付前一个季度的安保服务费。验收由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再进行验收。年度验收:每季度的服务情况考核表均在90分以上,审核合格后签订下一个年度服务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验收由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再进行验收。4)验收方式:采用分次验收的方式。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要求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5.在乙方管理期间,如因乙方管理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并可终止合同。
6.有权对乙方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7.依合同规定审查乙方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对乙方在岗位配置上提出合理性建议。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合同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方案,经甲方审定后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5.接受甲方对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如因管理失误造成甲方工作与之相关方面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6.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一个星期后方可上岗,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上岗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及其他财产。造成损毁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7.乙方自行负责其工作人员各类有效证件及手续的督办和审验,并按要求提供保安人员名册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8.乙方必须加强保安队员的教育与管理,若有违法违纪、不遵守甲方规定、行为不轨、身体状况欠佳、自身素质低劣、服务态度差等,甲方有权拒绝其上岗,乙方应及时调离此类人员,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造成的损失。
9.乙方自行负责其保安队员的病、老、伤、残、亡或其他任何意外事件的处理,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在处理甲方突发事件的工作中,若乙方工作人员受伤或因无意造成对方的过失受伤,应积极实施救治,其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协调解决。
10.乙方负责统一配发保安人员的通信器材、保安执勤用品及正规的保安服装。
11.乙方配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双方及甲方与保安之间的协调和其他工作,乙方在岗工作人员名册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12.乙方接受甲方提出的建议、要求和指导,如需整改的,应在五日内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13.本合同满前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合同事宜。甲方依据考核评定结果和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或另行公开招标。
14.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的议标。签订过程中没有向甲方相关部门和个人馈赠礼金、物品等贿赂行为,并承诺在本协议执行中也未实施此行为,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服务期间,乙方转包他人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退还甲方所付前期款项外还必须全部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每月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定,乙方须对甲方考核意见限期整改,如乙方限期整改不到位,甲方视具体情况每项整改不合格按考核细则扣发服务费,长期整改不到位导致影响甲方安全管理的可解除协议合同。
5.相关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突击安全检查不合格造成甲方罚款的,罚款金额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6.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管理目标不能达成,不得视同违约。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因乙方工作失误或不当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签订之日为2026年1月14日。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杨革非 | 法定代表人: | 陈建宏 |
| 委托代理人: | / | 委托代理人: | 文杏纯 |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02%2FK…(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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