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一医院直线加速器系统 标段一:医用直线加速器合同公告
长沙市第一医院直线加速器系统 标段一:医用直线加速器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503300003-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第一医院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路311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悦海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岭路60号4栋2层201-206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直线加速器系统标段一:医用直线加速器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1 | 医用直线加速器 | 医用放射射线治疗设备 | 根据采购需求 | 台 | 1 | 29578000 |
| 合计金额小写: 29578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贰仟玖佰伍拾柒万捌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 1 | 医用直线加速器 | 套 | Elekta Versa HD | 医科达 /北京 | 1 | 29,578,000.00 | 29,578,000.00 | 注册证名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
| 2 | 第三方质控设备清单 | 批 | 详见第三方质控设备配置清单 | / | 1 | 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 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 / |
| 3 | 备品备件 | / | / | / | / | / | ||
| 4 | 专用工具 | / | / | / | / | / | ||
| 5 | 安装、调试、培训 | / | / | / | / | / | ||
| 6 | 其它 | / | / | / | / | / | ||
| 合计报价: 大写人民币贰仟玖佰伍拾柒万捌仟元整 | 29,578,000.00 |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1 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3)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4)运输和保险: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项目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 110%运输一切险。
(5)乙方负责产品到长沙市第一医院北院区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6)乙方负责产品在长沙市第一医院北院区的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7)乙方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质量要求
3.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3.2 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本合同明确规定或乙方承诺 (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及复印件。
( 7 )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 8 ) 乙方必须提供保证满足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产品,确保院方购买的设备距生产日期不超过 1年(以设备验收时间为准),否则不予验收。且必须为最新机型。负责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列出培训计划,开箱验收时提供使用和维修中文手册,上述服务费用由乙方负责。
( 9 ) 乙方在医院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10 ) 所投核心产品标注使用年限 15 年。(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设备机型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乙方公章)
3.3 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 1 ) 提供所需安装、调试等的任何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质保期内的各类备品备件。
( 2 ) 乙方应就备品备件(主要配件及易损件)的名称、型号、数量、用途、价格等进行详细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品备件(主要配件及易损件)清单,并加盖乙方公章。
4.售后服务
4.1 设备维护措施
( 1 )定期维护计划。
( 2 )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4.2 故障响应时间
若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接报时刻起 12小时内工程师到达医院进行维修并排除故障。一般故障,维修时间 ≤3天,如需更换故障配件 (保险期内、外)的,零配件供应最长不超过1周,需提供完善的售后维修及保障,定期巡检,每年≥4次。
4. 3 质保期要求
( 1 )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全保修 4 年,加速管质保 10年,乙方承诺提供原厂售后服务并在设备开箱验收时出具原厂售后协议或合同,终身维修,质保期内系统软件无条件提供版本升级并保证设备 95%的开机率(按每年365天,每天24小时计算)停机时间超过 5%的,每超过1天,自动延长质保期7天(即按1:7的比例计算)。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乙方承诺的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时,以乙方的投标文件为准 ) ,乙方承诺的设备使用期限 15年。
( 2 )厂家应在中国大陆境内设有可受理售后服务事务的生产厂家全国统一的免费服务专线电话、服务电话等。
5.其他要求
4.4其他要求
( 1 )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的接口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 2 )本项目为 “交钥匙工程”。包含货物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合同总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费、施工费(含配电箱、防辐射门的装卸)、材料费、安装调试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管理费、测试验收费、维修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各类保险费、税金等为完成项目至“交钥匙”所需的所有费用,必须确保交付项目时设备运行环境合格且能够正常运行。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或不足,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5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 1)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
( 2)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 3)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应派人员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4)由乙方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 5)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需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 6)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及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
( 7)人员培训要求
乙方应提供不低于 2天的现场临床操作培训,确保设备的及时正常应用;二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随访和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873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至30%,(所有付款流程见票后按甲方财务支付流程执行),支付该笔款项时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提供预付款保函。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746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0%货款(所有付款流程见票后按甲方财务支付流程执行).,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5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运行稳定,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余款 10%(所有付款流程见票后按甲方财务支付流程执行)。
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凯支行(湖南悦海医药物流有限公司:810000111966000003)
3.预付款保函:是
3.1 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
3.2 采用哪种保函形式,由甲方确定。
3.3 所有付款流程见票后按甲方财务支付流程执行。
注:合同价格为固定价、含税价,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材料费、保险费、物流费、税费、零配件费等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给乙方。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长沙市第一医院北院区,乙方负责运送至长沙市第一医院北院区。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1 )甲方组织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偏离表和乙方投标文件响应的偏离表,具体如下所示: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及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条款号及内容 | 响应 /偏离 | 说明 | ||
| 1 | 第四章第一节 | 一、项目名称 | 第四章第一节 | 一、项目名称 | 响应 | |
| 2 | 第四章第一节 | 直线加速器系统标段一:医用直线加速器 | 第四章第一节 | 直线加速器系统标段一:医用直线加速器 | 响应 | |
| 3 | 第四章第二节 | 二、规格参数表 | 第四章第二节 | 二、规格参数表 | 响应 | |
| 4 | 影像引导直线加速器 | 提供影像引导直线加速器 | 响应 | |||
| 5 | 1 | ★总体要求:提供影像引导医用直线加速器 1 台 ,包含 FFF 高剂量率能量模块( 6 MV FFF )、多叶光栅系统、 电子射野影像系统 ( EPID )、 KV 级影像引导系统、高精度患 者摆位系统、容积旋转调强、非共面放疗等 功能。 | 1 | ★满足总体要求: 提供 Elekta Versa HD 影像引导医用直线加速器 1 台,具备 FFF 高剂量率能量模块( 6 MV FFF )、多叶光栅 系统、 电子射野影像系统( EPID )、 KV 级 影像引导系统、高精度患者摆位系统、容 积旋转调强、非共面放疗等功能。 | 响应 | 详见 Versa HD 技术白皮书第 5、12、16、17、 22、11、19 页 |
| 6 | 1.1 | 具备立体定向放射治疗功能(提供医疗器械 注册证) | 1.1 | 所投设备具备立体定向放射治疗功能(提 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 响应 | 详见投标文件 Versa HD 医疗 器械注册证 |
| 7 | 1.2 | 机架结构: C 型或环形 | 1.2 | 机架结构为 C 型 | 响应 | |
| 8 | 1.3 | 加速管类型:行波或驻波 | 1.3 | 加速管类型为行波 | 响应 | |
| 9 | 1.4 | 微波功率源:磁控管或速调管 | 1.4 | 微波功率源为磁控管 | 响应 | |
| 10 | 1.5 | 微波功率源的最大输出功率 ≥5 MW | 1.5 | 微波功率源的最大输出功率为 5 MW | 响应 | |
| 11 | 1.6 | 具备束流偏转与输出系统 | 1.6 | 具有束流偏转与输出系统 | 响应 | |
| 12 | 1.7 | 具备安全连锁 | 1.7 | 具有安全连锁 | 响应 | |
| 13 | 1.8 | 治疗模式:具有源皮距治疗、等中心治疗、 适形治疗、调强治疗、容积旋转调强放疗 | 1.8 | 治疗模式:具备源皮距治疗、等中心治疗、 适形治疗、调强治疗、容积旋转调强放疗 | 响应 | |
| 14 | 2 | 射线束特性 | 2 | 射线束特性 | 响应 | |
| 15 | 2.1 | ▲X 射线能量: 6 MV X 射线 | 2.1 | ▲X 射线能量: 提供 6 MV 和 10 MV 两档 X 射线 | 响应 | 详见 Versa HD 技术白皮书第 4 页 |
| 16 | 2.2 | ▲电子线能量: ≥一档电子线 | 2.2 | ▲电子线能量:提供五档电子线,分别为 6 MeV 、 8 MeV 、 10 MeV 、 12 MeV 、 15 MeV | 响应 | 详见 Versa HD 技术白皮书第 6 页 |
| 17 | 2.3 | 剂量率变化档:多档可调 | 2.3 | 剂量率变化档多档可调 | 响应 |
Restrict al Data
| 18 | 2.6 | X 射线最大剂量率: ≥1000 MU / min | 2.6 | X 射线最大剂量率为 1400 MU / min | 响应 | |
| 19 | 2.8 | 电子线剂量率: ≥600 MU / min | 2.8 | 电子线剂量率为 600 MU / min | 响应 | |
| 20 | 3 | 机械运动系统 | 3 | 具备机械运动系统 | 响应 | |
| 21 | 3.1 | ▲机架旋转角度: ≥360 ° | 3.1 | ▲机架旋转角度为 365 ° | 响应 | 详见 Versa HD 技术白皮书第 8 页 |
| 22 | 3.2 | 机架旋转速度应连续可调 | 3.2 | 机架旋转速度连续可调 | 响应 | |
| 23 | 3.3 | TAD 距离 ≥100 cm | 3.3 | TAD 距离为 100 cm | 响应 | |
| 24 | 3.4 | 等中心高度 ≤125 cm | 3.4 | 等中心高度为 124 cm | 响应 | |
| 25 | 3.5 | 等中心到机头的净空间孔半径 ≥40 cm | 3.5 | 等中心到机头的净空间孔半径为 45 cm | 响应 | |
| 26 | 3.6 | 准直器系统可旋转范围: ≥90 ° | 3.6 | 准直器系统可旋转范围为 365 ° | 响应 | |
| 27 | 二、 | 多叶光栅系统 | 二、 | 具备多叶光栅系统 | 响应 | |
| 28 | 1 | 叶片移动距离 ≥20 cm | 1 | 叶片移动距离为 35 cm | 响应 | |
| 29 | 2 | 叶片过中线距离 ≥15 cm | 2 | 叶片过中线距离为 15 cm | 响应 | |
| 30 | 3 | ▲每一独立叶片在等中心平面的最大投影 宽度 ≤10 mm | 3 | ▲每一独立叶片在等中心平面的最大投影 宽度为 5 mm | 响应 | 详见 Versa HD 技术白皮书第 13 页表格第四 行 |
| 31 | 4 | ▲叶片数量≥120 片 | 4 | ▲叶片数量为 160 片 | 响应 | 详见 Versa HD 技术白皮书第 13 页表格第一 行 |
| 32 | 5 | 叶片透射率 ≤0.4 % ( 不含独立准直器) | 5 | 叶片透射率< 0.375 % ( 不含独立准直器) | 响应 | |
| 33 | 6 | 等中心处叶片最大移动速度 ≥6 cm /s | 6 | 等中心处叶片最大移动速度为 6.5 cm /s | 响应 | |
| 34 | 7 | MLC 最大射野 ≥30×40 cm | 7 | MLC 最大射 野为 40×40 cm | 响应 | |
| 35 | 三、 | 电子射野影像系统( EPID ) | 三、 | 具备电子射野影像系统( EPID ) | 响应 | |
| 36 | 1 | 具备数字化探测器 | 1 | 具有数字化探测器 | 响应 | |
| 37 | 2 | 探测器面积 ≥40 cm ×40 cm | 2 | 探测器面积为 41 cm ×41 cm | 响应 | |
| 38 | 3 | 像素灰度分辨率 ≥16 bit / pixel | 3 | 像素灰度分辨率为 16 bit / pixel | 响应 | |
| 39 | 4 | 具备透视成像功能 | 4 | 具有透视成像功能 | 响应 | |
| 40 | 5 | 具有防碰撞连锁功能 | 5 | 具备防碰撞连锁功能 | 响应 | |
| 41 | 6 | 具备图像增强显示算法 | 6 | 具有图像增强显示算法 | 响应 | |
| 42 | 7 | 自动 /手动调节窗宽/窗位、图像放大/缩小 显示、大小、翻转、旋转、距离,面积,角度、栅格覆盖显示、 自动照射野边界搜索、 统计直方图的计算和显示、运动图像回放、文字标注功能 | 7 | 具备自动 /手动调节窗宽/窗位、图像放大/ 缩小显示、大小、翻转、旋转、距离,面 积,角度、栅格覆盖显示、 自动照射野边 界搜索、统计直方图的计算和显示、运动 图像回放、文字标注功能 | 响应 | |
| 43 | 8 | 具备定位匹配功能 | 8 | 具有定位匹配功能 | 响应 | |
| 44 | 四、 | 图像引导系统 | 四、 | 图像引导系统 | 响应 | |
| 45 | 1 | KV 级 X 线球管和发生器及滤线板或机载 CT 影像引导系统 | 1 | 具备 KV 级 X 线球管和发生器及滤线板 | 响应 | |
| 46 | 2 | ▲ CT 或 KV 级 CBCT 影像扫描孔径: ≥88 cm | 2 | ▲ KV 级 CBCT 影像扫描孔径为 90 cm | 响应 | 详见 Versa HD 技术白皮书第 9 页 |
| 47 | 3 | 探测器有效面积: ≥40 cm ×40 cm | 3 | 探测器有效面积为 41 cm ×41 cm | 响应 | |
| 48 | 4 | 图像采集与同步重建功能 | 4 | 具备图像采集与同步重建功能 | 响应 | |
| 49 | 5 | 治疗床移动矢量检测功能 | 5 | 具备治疗床移动矢量检测功能 | 响应 | |
| 50 | 6 | 三维 X 线图像 | 6 | 支持三维 X 线图像 | 响应 | |
| 51 | 7 | 四维影像引导系统(提供 4 D CT 或 4 D CBCT 或呼吸门控系统或其它能实现类似功能的 产品) | 7 | 具备四维影像引导系统(提供 4 D CBCT ) | 响应 | |
| 52 | 8、 | 治疗过程中的肿瘤运动管理及监测 | 8、 | 支持治疗过程中的肿瘤运动管理及监测 | 响应 | |
| 53 | 8.1 | ★治疗中实时影像引导系统(提供分次内 4D 实时影像引导功能或磁导航追踪系统或 光学体表追踪系统或其它能实现类似功能 的产品) | 8.1 | ★具备治疗中实时影像引导系统(提供分 次内 4D 实时影像引导功能) | 响应 | 详见 Versa HD 技术白皮书第 18 页 |
| 54 | 五、 | 高精度患者摆位系统 | 五、 | 具备高精度患者摆位系统 | 响应 | |
| 55 | 1 | ▲提供四维治疗床 | 1 | ▲提供六维治疗床 | 响应 | 详见 Versa HD 技术白皮书第 23 页 |
| 56 | 2 | 运动控制:应有调速电机控制,可调速运动 | 2 | 运动控制: 具有调速电机控制,可调速运 动 | 响应 | |
| 57 | 3 | 治疗床最大负载能力: ≥190 Kg | 3 | 治疗床最大负载能力为 200 Kg | 响应 | |
| 58 | 4 | 垂直移动范围: ≥80 cm | 4 | 垂直移动范围为 110 cm | 响应 | |
| 59 | 5 | 前后移动范围: ≥90 cm | 5 | 前后移动范围为 100 cm | 响应 | |
| 60 | 6 | 左右移动范围: ≥20 cm | 6 | 左右移动范围为 50 cm | 响应 | |
| 61 | 六、 | 容积旋转调强功能 | 六、 | 具备容积旋转调强功能 | 响应 | |
| 62 | 1 | 具备靶区和 OAR 剂量分布优化功能 | 1 | 支持靶区和 OAR 剂量分布优化功能 | 响应 | |
| 63 | 2 | 具备机架旋转运动、 MLC 叶片移动、准直器 机头旋转运动、剂量率变化、 钨门 移动控制 功能 | 2 | 支持机架旋转运动、 MLC 叶片移动、准直器 机头旋转运动、剂量率变化、 钨门 移动控 制功能 | 响应 | |
| 64 | 3 | 具备单个弧度的容积旋转调强治疗功能 | 3 | 支持单个弧度的容积旋转调强治疗功能 | 响应 | |
| 65 | 4 | 具备单轴多弧度的容积旋转调强治疗功能 | 4 | 支持单轴多弧度的容积旋转调强治疗功能 | 响应 | |
| 66 | 七、 | 其他功能 | 七、 | 其他功能 | 响应 | |
| 67 | 1 | ★呼吸门控系统硬件,包括具有呼吸控制通用接口,门控系统的控制与数据分析的计算 机(主流的高档品牌机)及外设 | 1 | ★提供呼吸门控系统硬件,提供呼吸控制 通用接口, 门控系统的控制与数据分析的 计算机(主流的高档品牌机)及外设 | 响应 | 详见 Versa HD 技术白皮书第 12 页 |
| 68 | 2 | ★为实现对颅脑肿瘤的精细化治疗需求,提 供非共面 “一键式 ”治疗功能或提供高精动 | 2 | ★可实现对颅脑肿瘤的精细化治疗需求, | 响应 | 详见 Versa HD 技术白皮书第 2 页 |
| 态放射外科治疗功能或提供第三方外挂微 型多叶光栅系统及实时正交影像系统或其 它能实现类似功能的产品 | 提供高精动态放射外科治疗功能 | |||||
| 69 | 八、 | 治疗计划系统 | 八、 | 提供治疗计划系统 | 响应 | |
| 70 | 1 | 系统用于设计制定三维适形以及调强放射 治疗计划设计 | 1 | 提供与加速器同一制造商的 Monaco 治疗计 划系统,系统用于设计制定三维适形以及 调强放射治疗计划设计 | 响应 | 详见 Monaco 技 术白皮书 |
| 71 | 2 | 系统具备 CT 模拟功能,能融合多种影像以准确确定靶区及 其它组织 | 2 | 系统具备 CT 模拟功能,能融合多种影像以 准确确定靶区及 其它组织 | 响应 | |
| 72 | 3 | 提供 2 套计划系统物理师工作站,能够支持 3D/ IMRT 调强技术 | 3 | 提供 2 套计划系统物理师工作站,可支持 3D/ IMRT 调强技术 | 响应 | |
| 73 | 4 | 提供 6 套医生工作站,用于靶区勾画和计划 评估 | 4 | 提供 6 套医生工作站,可用于靶区勾画和 计划评估 | 响应 | |
| 74 | 5 | 支持轮廓勾画 | 5 | 支持轮廓勾画 | 响应 | |
| 75 | 6 | 支持适形计划 | 6 | 支持适形计划 | 响应 | |
| 76 | 7 | 支持静态调强、动态调强计划功能 | 7 | 支持静态调强、动态调强计划功能 | 响应 | |
| 77 | 8 | 支持容积旋转调强功能 | 8 | 支持容积旋转调强功能 | 响应 | |
| 78 | 9 | 提供光子线蒙卡算法或类蒙卡精度算法或 卷积算法 | 9 | 提供光子线蒙卡算法 | 响应 | |
| 79 | 10 | 支持 Dicom plan 再计算功能,可将其他算 法的计划导入到新计划系统中,采用蒙特卡 洛算法重新进行精确计算 | 10 | 支持 Dicom plan 再计算功能,可将其他算 法的计划导入到新计划系统中,采用蒙特 卡洛算法重新进行精确计算 | 响应 | |
| 80 | 11 | 支持 CT 模拟与图像配准 | 11 | 支持 CT 模拟与图像配准 | 响应 | |
| 81 | 九、 | 肿瘤放射治疗管理系统 | 九、 | 提供肿瘤放射治疗管理系统 | 响应 | |
| 82 | 1 | 提供肿瘤信息管理系统: 1 套,可以实现将 加速器、治疗计划系统、医生工作站等设备联网 | 1 | 提供肿瘤信息管理系统 1 套,可以实现将 加速器、治疗计划系统、医生工作站等设 备联网 | 响应 | |
| 83 | 2 | 网络工作站: ≥1 台 | 2 | 网络工作站:提供 1 台 | 响应 | |
| 84 | 3 | 用户授权: ≥2 个用户终端授权 | 3 | 用户授权:提供 3 个用户终端授权 | 响应 | |
| 85 | 十、 | ★ 第三方质控设备 | 十、 | ★ 提供第三方质控设备 | 响应 | 详见第三方配置清单 |
| 86 | 1 | 提供剂量仪一套 (附带国家计量院的初次检 测报告 ) | 2 | 提供剂量仪一套 (附带国家计量院的初次 检测报告 ) | 响应 | |
| 87 | 2 | 提供容积调强验证系统一套 | 2 | 提供容积调强验证系统一套 | 响应 | |
| 88 | 3 | 提供固体水一套 | 3 | 提供固体水一套 | 响应 | |
| 89 | 4 | 提供晨检仪一套 | 4 | 提供晨检仪一套 | 响应 | |
| 90 | 5 | 提供立体定向验证系统一套 | 5 | 提供立体定向验证系统一套 | 响应 | |
| 91 | 6 | 提供立体定向体架 2 套、一体化体架 3 套、碳纤腹板 3 套。 | 6 | 提供立体定向体架 2 套、一体化体架 3 套、碳纤腹板 3 套。 | 响应 | |
| 92 | 7 | 提供模室设备:恒温水箱 1 个、工具 1 套、 真空泵 1 个 | 7 | 模室设备:提供恒温水箱 1 个、工具 1 套、真空泵 1 个 | 响应 | |
| 93 | 8 | 提供放疗防护设备:固定场所报警仪 1 个、 环境水平巡检 1 个、个人剂量仪 4 个 | 8 | 放疗防护设备: 提供固定场所报警仪 1 个、环境水平巡检 1 个、个人剂量仪 4 个 | 响应 | |
| 94 | 9 | 提供防潮箱 1 个, 开口小水箱 1 个 | 9 | 提供防潮箱 1 个, 开口小水箱 1 个 | 响应 | |
| 95 | 10 | 提供除湿机 2 台,满足设备使用机房湿度 | 10 | 提供除湿机 2 台,满足设备使用机房湿度 | 响应 | |
| 环境要求 | 环境要求 | |||||
| 96 | 11 | 提供恒湿恒温精密 空调 1 台 , 制冷量 ≥30KW | 11 | 提供恒湿恒温精密 空调 1 台 ,制冷量 ≥30KW | 响应 | |
| 97 | 12 | 提供定位膜(头颈肩、体部、盆腔及下肢等) 不得少于:头颈肩 20 张、体 部 20 张、 盆腔及下肢 20 张 | 12 | 提供定位膜(头颈肩、体部、盆腔及下肢 等 ): 头颈肩 20 张、体 部 20 张、盆腔及下肢 20 张 | 响应 | |
| 98 | 13 | 提供医学图像体外定位贴 | 13 | 提供医学图像体外定位贴 | 响应 | |
| 99 | 14 | 提供自动靶区勾画软件 | 14 | 提供自动靶区勾画软件 | 响应 |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及复印件。
2、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3、乙方必须提供保证满足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产品,确保院方购买的设备距生产日期不超过 1年(以设备验收时间为准),否则不予验收。且必须为最新机型。负责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列出培训计划,开箱验收时提供使用和维修中文手册,上述服务费用由乙方负责。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验收,即
1、乙方在医院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4、验收时需提供的材料:产品合格证书、说明书等能证明其设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履约验收标准:
1、双方签订合同起 9 0天内,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甲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4、验收时需提供的材料:产品合格证书、说明书等能证明其设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重新整改合格至验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和产生的全部损失。。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享有的权利。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货,每延期一天按未交货部分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交付违约金,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因乙方延期交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不予继续支付剩余费用。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和履行期内如有价格、材料、市场等变化导致价格人工增加等风险,均乙方承担。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可抗力相关情形。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如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有约定内容的,甲方双方仍受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的约定内容的约束。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张树生 | 法定代表人: | 王建鹏 |
| 委托代理人: | 朱志勇 | 委托代理人: | 毛健 |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xCtTKV…(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