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天门山法庭弱电工程、安防及法庭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天门山法庭弱电工程、安防及法庭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2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天门山法庭弱电工程、安防及法庭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3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5]005149号-1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国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天门山法庭弱电工程、安防及法庭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5149号
3、项目内容: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天门山法庭弱电工程、安防及法庭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何莉
6、联系电话:0744-859720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458803.9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6年01月30日,完成日期:2026年03月31日。总日历天数:60天。
2、地点:天门山法庭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永定区人民法院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试运行一个月后甲方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01-3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1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门山法庭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谭柳英
委托代理人:李治君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448597200电 话:073185865337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城南中路248号益佳苑10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窑岭支行
帐 号:431602888015003263582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XleDA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