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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石亭自来水厂新建工程土建施工(一标)

醴陵市石亭自来水厂新建工程土建施工(一标)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湖南中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合同协议书

醴陵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 “ 发包人” )为实施醴陵市石亭自来水厂新建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接受盛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 “ 承包人”)对醴陵市石亭自来水厂新建工程施工(项目名称)醴陵市石亭自来水厂新建工程施工(一标)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 )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 2 )中标通知书;

(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 4 )专用合同条款;

( 5 )通用合同条款;

( 6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 7 )图纸;

(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9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 10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安全生产合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书、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有关会议纪要和双方认可的文件等。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捌拾捌万柒仟叁佰陆拾伍元壹角陆分 (¥13887365.16元 ) 。

4.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张艳平。

5.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210 天。

9.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叁份;副本 / 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 / 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各有关单位。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2025 年 12 月 16 日

承包人:盛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2025 年 12 月 16 日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ie4ggJ…(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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