菖蒲村8、9、11组生产生活道路提质改造合同公告
菖蒲村8、9、11组生产生活道路提质改造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采购代理编号: RGY-ZFCG-2026-003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洪江区横岩乡人民政府
供应商(全称):湖南宏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菖蒲村 8、9、11组生产生活道路提质改造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菖蒲村 8、9、11组生产生活道路提质改造
3、采购计划编号:怀洪财采计 2026200004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6、项目负责人:万明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伍拾捌万贰仟捌佰元整(小写: 582800.00元)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 | 湖南宏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菖蒲村8、9、11组生产生活道路提质改造 | / | / | / | / | 详见合同内容 | 详见合同内容 | 582800.00元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日期: 2026年3月13日
合同期限:详见合同附件
地点:怀化市洪江区
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自签订开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合同价的
30%。
2、乙方施工完毕、由甲方组织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金额的80%给乙方。
3、本工程决算最终以财政局财评中心审核的竣工结算审定金额为最终工程造价,凭财政局财评中心审核的竣工结算审定金额最终可支付到97%,预留3%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4、每次付款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建筑服务或工程服务发票。
5、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优先安排项目所在地脱贫户劳动力参与项目务工,乙方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
2.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
户名 :湖南宏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市宝东支行
账号 :591161275775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怀化市洪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本合同协议书及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签订的有关协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发包人要求(包括设计任务书等);
(4)承包人的建议书;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设计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合同订立时间: 2026年3月13日
九、合同主体
采购人:怀化市洪江区横岩乡人民政府
地址:怀化市洪江区横岩乡政府大院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18174569019
供应商:湖南宏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昊瀚大厦 1201号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刘正东
联系电话: 13487409294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8nzdi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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