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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超长期国债项目芦淞区垃圾站点配套改造工程(包1)合同公告

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超长期国债项目芦淞区垃圾站点配套改造工程(包1)合同公告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6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超长期国债项目芦淞区垃圾站点配套改造工程(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3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芦财采计[2025]000010号-1
采购人(全称):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福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超长期国债项目芦淞区垃圾站点配套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芦财采计[2025]000010号
3、项目内容:超长期国债项目芦淞区垃圾站点配套改造工程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陈平
6、联系电话:151160056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481764.01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6月01日,完成日期:2025年10月29日。总日历天数:150天。
2、地点:株洲市芦淞区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芦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验收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验收标准:工程质量按相关行业的验收规范和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5-3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5月30日
合同订立地点:株洲市芦淞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陈平委托代理人:郑伟
电 话:15116000568电 话:19573111885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木里港蒙瑞龙电气集团办公研发楼7楼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财源支行
帐 号:80030308000012467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申明.png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xtvOVJ…(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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