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松雅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松雅湖环湖片区四条市政道路路灯箱变10KV外线接入工程合同公告
长沙松雅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松雅湖环湖片区四条市政道路路灯箱变10KV外线接入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工程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CS-F202512120012-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工程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松雅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开元中路17号湘商世纪鑫城26楼
供应商(乙方): 长沙锦璨建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209号望新锦璨商业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松雅湖环湖片区四条市政道路路灯箱变10KV外线接入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XSCG-F202512120012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松雅湖环湖片区四条市政道路路灯箱变10KV外线接入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县
(3)资金来源: /
(4)工程内容:长沙县松雅湖片区,由(松雅湖环湖片区雅一路)1#路灯箱变配电工程、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松三路与睿湖路)2#路灯箱变配电工程、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松三路与楚帛路)3#路灯箱变配电工程、长????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和规范
1、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标准。
2、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详见纸质合同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3801316.76 元
详见纸质合同
2.合同定价方式:单价合同,按实结算,最终金额以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或第三方机构审定为准
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
( 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 2)在项目安装完工高压送电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
( 4)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7%;
( 5)剩余3%的款项作为工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支付。
4.预付款保函:否
无
5.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董贵芝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湘243161649366
证书专业:机电工程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七、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详见纸质合同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详见纸质合同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详见纸质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详见纸质合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详见纸质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详见纸质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详见纸质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李坤明 | 法定代表人: | 娄义 |
| 委托代理人: | 胡彦明 | 委托代理人: | 董贵芝 |
附件列表: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ReE6wV…(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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