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麓山滨江实验学校2025-2027安保服务项目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麓山滨江实验学校2025-2027安保服务项目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CS-202512300021-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麓山滨江实验学校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湘岳路6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市安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南路127号五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2025-2027安保服务项目采购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1 | 2025-2027安保服务项目采购 | 物业管理服务 | 无 | 项 | 1 | 593208 |
| 合计金额小写: 593208 元 合计金额大写: 伍拾玖万叁仟贰佰零捌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名称 | 单价(元/人/月) | 数量(人) | 金额(元/年) |
|---|---|---|---|---|
| 1 | 工资 | 2700.00 | 11 | 356400.00 |
| 2 | 社会保险 | 1100.00 | 11 | 145200.00 |
| 3 | 绩效考核 | 160.00 | 11 | 21120.00 |
| 4 | 餐费补助 | 260.00 | 11 | 34320.00 |
| 5 | 装备、培训 | 38.00 | 11 | 5016.00 |
| 6 | 税金 | 43.00 | 11 | 5676.00 |
| 7 | 管理费 | 193.00 | 11 | 25476.00 |
| 8 | 合计 | 4494.00 | 11 | 593208.00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
( 1)服务时间: 24 小时按需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 1)出入管理
2.1.1 、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2.1.2 、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2.1.3 、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2.1.4、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2.1.5、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 2)安全巡查
2.2.1 、校区设置 24 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排查安全隐患,路线设置覆盖率 100% 。安全巡查的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体育设施安全、用电安全、活动安全、人员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等,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2.2.2、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2.2.3、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2.2.4 、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 , 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2.5 、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 100% 。
( 3)消防系统
3.3.1 、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3.3.2 、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做记录 , 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3.3.3 、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 100% 。
3.3.4、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3.3.5、制订突发火灾 / 火情应急预案。
( 4)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 5)做好收发管理及门前三包工作。
( 6)其他要求
6.1 、年龄:年龄 18 — 45 周岁,男性身高 170cm 以上,女性身高 160 cm 以上。
6 .2 、待遇:保安服务公司必须按相关政策要求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 “五险”人员除外),保安员工资的发放标准严格按上级文件执行,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6.3 、食宿:学校提供早、中、晚餐,餐费自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6.4 、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6.5 、保安员无条件接受学校保卫处领导,并服从学校物业公司临时性搬运等工作。
6.6、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保卫处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持证率必须达到 100% ;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⑧无违法记录
( 7)、保安工作职责
7.1 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7.2 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 “ 四个一律”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做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7.3 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7.4 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里领导或公安机关。
7.5 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
7.6 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2.人员配置要求
成交供应商提供不少于 11 人保安队伍,为长沙市麓山滨江实验学校提供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等服务。年龄 18—45 周岁,男性身高 170cm 以上,女性身高 160 cm 以上。
① 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 100% ; ②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 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 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 通过岗前培训; ⑦ 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⑧ 无违法记录 4 、保安工作职责 4.1 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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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一、服务时间: 2026 年 1 月 20 日 -2027 年 1 月 19 日(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二年续签合同。
( 1)服务地点:长沙市麓山滨江实验学校
( 2)服务方式:驻场及现场服务
二、结算方法
( 1)付款人:长沙市麓山滨江实验学校(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 2)付款方式:费用按季支付,甲方每季度根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审核合格后支付前一个季度的安保服务费,之后以此类推,一般情况下前一个季度的费用在第二个季度的前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学校不承担因办理财政支付手续而导致的支付延期责任。
(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约,因员工未满额或其他履约不到位的情况学校将据实扣除相关费用。
三、按照(长财采购【 2024 】) 5 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四、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给学校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六、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30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一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30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25%,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30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二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30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25%,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30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三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30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25%,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30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四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830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25%,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三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长沙银行华龙支行(长沙市安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800106057809019)
3.预付款保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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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1-20 —— 2027-01-19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麓山滨江实验学校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取简易程序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商务要求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长财采购【 2024 】) 5 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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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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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5 、在乙方管理期间,如因乙方管理失误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6 、有权对乙方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7 、依据合同规定审查乙方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对乙方在岗配置上提出合理建议。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实施方案,经甲方审定后开展各项活动。
5 、接受甲方对管理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如因管理失误造成甲方工作与之相关方面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6 、乙方保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爱护甲方的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
7 、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各类有效证件及手续的督办和审验,并按时将保安员的花名册交甲方备案。
8 、乙方必须加强保安员的教育和管理,若有违法违纪、不遵守甲方规定、行为不轨、身体欠佳、自身素质低下、服务态度较差等行为,乙方应及时调离此类人员,选派合格的保安员到岗。
9 、乙方负责配发保安服装,为其保安员按时发放工资及福利。
10 、乙方负责其保安员一切意外事故的处理,为其保安员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险。
11 、乙方配置管理人员负责双方工作的沟通、协调及其他安排和汇报。
12 、乙方接受甲方提出的建议、要求和指导,如需整改的,应及时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整改。
13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没有向甲方相关部门和个人馈赠礼金、物品等贿赂行为,并承诺在本合同执行中无违规行为,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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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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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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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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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采购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签订合同第二年续签合同,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止。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宁凯 | 法定代表人: | 陈敏 |
| 委托代理人: | 甘学军 | 委托代理人: | 陈敏 |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uPQ4b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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