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代建服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溆浦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代建服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正文
溆浦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代建服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3-18
溆浦县第一中学(采购人名称)的溆浦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代建服务项目 ( 项目名称 )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代建服务项目
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 (2026)047
3 、委托代理编号: HNWX-CG-2026102
4 、采购项目预算: 886000.00 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 、合同定价方式: þ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8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þ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
二、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
| 01 | 溆浦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代建服务项目 | 溆浦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代建服务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 1 批 | 886000.00 元 | 886000.00 元 |
说明:
1.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 专门面向: þ 中小企业 þ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资信):工程咨询甲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地产开发壹级。
②、拟任代建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投资项目管理师。
③、具有代建项目经验;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响应。
8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 2023 〕 17 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 、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 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 3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6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2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五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水木天成 9 栋 301 号) ( 指定地址 )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 、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 、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 )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 湘财购〔 2019 〕 20 号 ) 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 、本公告选项: þ 表示选择, ¨ 表示未选择。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联系人姓名:谭先生
2 、电话: 18273846569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采购人信息
( 1 )名称:溆浦县第一中学
( 2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长兴街 585 号
( 3 )联系人:黄先生
( 4 )邮编: 418000
( 5 )电话: 0745-3326972
( 6 )电子邮箱: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 )名称:湖南五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水木天成 9 栋 301 号
( 3 )联系人:谭先生
( 4 )邮编: 418000
( 5 )电话: 18273846569
( 6 )电子邮箱: /
附件一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 项目名称 ) 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 、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 、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 、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oK%2FQ…(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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