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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室改造项目(包1)合同公告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室改造项目(包1)合同公告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行业公共安全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室改造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1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144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艾能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室改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144号
3、项目内容: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审委会无纸化会议室改造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谢莉
6、联系电话:0731-2830794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40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1)本项目进场备货后付款40%;(2)验收后支付至97%;(3)整体项目保修三年。完成一年后如无明显问题,支付合同尾款3%;(4)付款均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12月01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24日。总日历天数:23天。
2、地点: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3、方式: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验收方式:按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方式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12-0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2月01日
合同订立地点: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陈正刚委托代理人:贺进勇
电 话:/电 话:22214086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328号湘江名都8、9栋1803室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株洲天元支行
帐 号:810000260469000002

附件信息: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BWCX9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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