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吕家坪镇首座田村至石榴坪公路工程
麻阳县吕家坪镇首座田村至石榴坪公路工程
公告正文
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麻阳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韶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麻阳县吕家坪镇首座田村至石榴坪公路工程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麻阳县吕家坪镇首座田村至石榴坪公路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麻财采计 20252048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路基、路面及交安设施等
6、项目负责人:李啸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718000.00 元
合同金额大写:柒拾壹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 /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
| 1 | 韶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否 | / | / | 1 | 项 | 718000.00 元 | 718000.00 元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起始日期: 2025年12月29日,完成日期:2026年2月27日;总日历天数:60天
合同履行地点:吕家坪镇首座田村
合同履行方式:现场履行
四、付款方式
待财政专项资金下达后,由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拨付乙方。预付款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 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 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监督管理部门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合同签订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九、合同主体
| 甲方: 麻阳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乙方: 韶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黄泽忠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 钟冠萍 |
| 电 话:18692502015 | 电 话: 18073856289 |
| 地 址: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富洲南路逢爷社区农发行背后 | 地 址: 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东升中央广场 1单元701号 |
|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 | |
| 帐 号: 70080101309000647 |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Tl8owg…(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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