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晃侗族自治县看守所智慧监所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怀化新晃侗族自治县看守所智慧监所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怀化新晃侗族自治县看守所智慧监所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1-28
|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晃财采计 202530106 | |||||||||
| 采购人(全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甲方) | |||||||||
| 供应商(全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
| 一、项目信息 | |||||||||
| 1 、采购合同名称:怀化新晃侗族自治县看守所智慧监所建设项目合同协议书 | |||||||||
| 2 、采购项目名称:怀化新晃侗族自治县看守所智慧监所建设项目 | |||||||||
| 3 、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 202530106 | |||||||||
|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5 、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为数据集成能力底座建设,以“数据 +AI ”双驱动为核心,构建大数据平台、 AI 平台两大 能力底座作为湖南公安智慧监管系统运行的基础支撑,同时提供数据治理服务。具体标的见附件。 | |||||||||
| 二、合同金额 | |||||||||
| ( 1 )合同金额小写: 2571950.00 元 | |||||||||
| 合同金额大写:贰佰伍拾柒万壹仟玖佰伍拾元整 | |||||||||
| ( 2 )具体标的如下: | |||||||||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 / 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 1 |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怀化新晃侗族自治县看守所智慧监所建设项目 | 否 | 详见附件 | / | 1 | 项 | / | 2571950.00 元 |
| ( 3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 |||||||||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
| 合同履行日期:按合同约定。 | |||||||||
| 履行期限:所有系统上线联调时间不超过 8 个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验收合格)。 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 |||||||||
| 方式:按合同约定 | |||||||||
| 四、付款方式 | |||||||||
| 付款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增值税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条件及支付额度如下: (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凭乙方出具的合规发票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额 30% 的首笔款项。 ( 2 )项目初步验收后:甲方凭乙方出具的合规发票及支付申请材料按中间计量支付程序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80% 。 ( 3 )项目竣工验收后:甲方凭乙方出具的合规发票及支付申请材料按中间计量支付程序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至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计总额的 95% 。 ( 4 )项目维护期满 3 年后,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的维护服务,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至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计总额的 100%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
| ()提请仲裁 (√)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 |||||||||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 | |||||||||
| 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 |||||||||
|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
| (2) 本合同协议书 | |||||||||
| (3) 中标通知书 | |||||||||
| (4) 投标文件 | |||||||||
|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
| (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
|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 其他合同文件。 | |||||||||
| 七、合同生效 | |||||||||
|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 |||||||||
| 八、合同份数 | |||||||||
|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 合同订立时间: 2026 年 1 月 27 日 | |||||||||
| 九、合同主体 | |||||||||
| 甲 方: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 乙 方: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 | ||||||||
| 委托代理人:蒋梦灵 | 委托代理人:王涛 | ||||||||
| 电 话: / | 电 话: / | ||||||||
| 传 真: / | 传 真: / | ||||||||
| 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人民路 109 号 |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 10 号院 8 号楼 12 层 1201( 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 | ||||||||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灵境支行 | |||||||||
| 帐 号: 0200013319200042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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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IWdEq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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