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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靖州县项目作业设计合同公告

怀化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靖州县项目作业设计合同公告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靖州县财政局
项目预算142.8万元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怀化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靖州县项目作业设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1-28

采购人(全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景辉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靖州县项目作业设计

( 2)采购计划编号:靖财采计20253064

( 3)项目内容:严格按照《怀化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技术文件等要求,遵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及湖南省相关技术要求,在深入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作业设计》编制工作,并通过上级组织的审查、评审;完成项目实施期间变更地块的作业设计调查编制工作。

承包范围:靖州县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建设总面积为 100229。

项目经理:胡孔飞。

2.合同金额(含税)

( 1)合同金额小写:¥1428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捌仟元整

(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单价合同金额
包一湖南景辉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否//1项详见合同内容1428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总价包干制。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服务时间: 2026年02月底前完成全部设计并通过省市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审核时间最终以省市统一安排为准)。

地点:靖州县境内指定地点。

方式:在深入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作业设计编制工作,并通过上级组织的评审。

4.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

■ 甲方自行组织验收甲方邀请专家或质检部门参与验收

5.付款

( 1)合同签订后,作业设计经上级部门评审通过,采购人获得造价咨询报告后,按合同总价支付合同款项的70%,

( 2)待后期作业设计变更20%以内进行变更作业设计,项目完工验收后,按合同总价支付剩余30%。

( 3)但因财政方面原因可延期付款。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 1)甲方责权:

①向乙方提供基础资料及其档案材料,并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性负责。

②协助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

③在项目过程中,有权随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成果质量和工作进度的全程跟踪监督和检查,并有权责令乙方修改明显不合理的方案。

④对乙方提出的要求和反馈的问题及时给予明确的答复。

⑤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进行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作业设计变更超过20%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支付相关费用。

⑥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给乙方费用。

( 2)乙方责权:

①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湖南省技术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作的开展,并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文件份数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和成果文件。

②应对其所编制的成果的质量负责,乙方对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无条件负责修改或补充。

③项目如需要设计变更,应及时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变更,作业设计变更20%以内不再收取相关费用。

④乙方在开展项目工作前需与甲方单独签订《使用矢量数据保密协议书》,并遵循保密要求。对成果资料及甲方和县林业局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⑤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对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并做好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7.违约责任

( 1)如乙方逾期交付,则应按逾期交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协议总金额的20%;逾期超过30日,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还应赔偿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

( 2)如甲方逾期付款,则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协议总金额的20%;逾期超过30日,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还应赔偿因此导致乙方的损失。

( 3)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供项目必需材料,导致成果材料不齐全,则由甲方承担责任。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四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年 1月26日

合同订立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甲方:(公章)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乙方:(公章)湖南景辉农林生态科技

林业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蓝天法定代表人:胡孔飞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18973199000

传真:传真: 0731-85581208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韶山路支行

账号: 8100 0009 5171 0000 02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tySl%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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