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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株山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具家电项目

娄底市株山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具家电项目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所属地区湖南省 · 娄底市
采购人娄底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预算108.08万元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江西宏源欣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丙方(全称):娄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娄底市株山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具家电 项目(家具项目包)
2、采购计划编号: 娄财采计[2025]0144
3、项目内容:具体见采购需求及清单和投标人投标文件 响应清单。
4、是否分包: 否
5、项目负责人:崔智
6、联系电话:1870255808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80800元
大写:壹佰零捌万零捌佰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合同签订 10个工作日内凭税务发票支付中标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 .
分期付款: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80%,按甲方内部制度约定经委托造价咨询事务所审核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3%作 为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返还质 保金的30%,三年后返还质保金的40%,五年后全额返还(质保 金不计利息)。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保修。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 日期: 总工期 60日历天(从甲方发出开工令即日 起计算,其中备货期45天,安装调试期15天)。若延期交货, 乙方每天就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力 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有关条文处理。
2、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吉星路与乐坪东街 交叉处株山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现场)。
3、方式: /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验收方式: 甲方组织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要求及清单内容为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丙方贰份,均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 6 年 1 月 26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乙 方:(公章) 江 西宏源欣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刘果艳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13107389599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公司
帐 号: 14355101040008648

丙方: (公章) 娄娄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罗勇

电话: 13873877301

娄底市株山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具家电项目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 6 年 1 月 28 日
采购合同编号: 娄财采计 [2025]0144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浙江索信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丙方(全称):娄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娄底市株山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具家电项目(家电项目包)
2、采购计划编号: 娄财采计[2025]0144
3、项目内容:具体见采购需求及清单和投标人投标文件 响应清单。
4、是否分包: 否
5、项目负责人:徐吉祥
6、联系电话: 15067085025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1393000.00 元
大写: 壹佰叁拾玖万叁仟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合同签订 10个工作日内凭税务发票支付中标金额的20%作为 预付款。
分期付款: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80%,按甲方内部制度约定经委托造价咨询事务所审核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3%作 为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返还质 保金的30%,三年后返还质保金的40%,五年后全额返还(质保 金不计利息)。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保修。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 日期: 总工期 60日历天(从甲方发出开工令即日起计算,其中备货期45天,安装调试期15天)。若延期交货, 乙方每天就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力 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有关条文处理。
2、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吉星路与乐坪东街 交叉处株山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现场)。
3、方式: /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验收方式: 甲方组织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要求及清单内容为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丙方贰份,均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 6 年 1 月 22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乙 方:(公章)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13107389599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帐 号: 79680188000206413

丙方: (公章) 娄娄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罗勇

电话: 13873877301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KtUFT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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