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2025-2027年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续签合同(2026)合同公告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2025-2027年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续签合同(2026)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601130027-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谷丰北路201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新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壹号座品A座1316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2025-2027年学校安保服务项目续签合同(2026)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1 | 学校安保服务 | 保安服务 |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 项 | 1 | 643188 |
| 合计金额小写: 643188 元 合计金额大写: 陆拾肆万叁仟壹佰捌拾捌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服务内容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
| 1 | 人员工资 | 元 /月/人 |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 2,300.00 | 13 人 | 358,800.00 | |
| 2 | 人员社保 | 元 /月/人 |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 1,100.00 | 13 人 | 171,600.00 | |
| 3 | 安保服务责任保险 | 元 /月/人 |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 50.00 | 13 人 | 7,800.00 | |
| 4 | 高温补贴 | 元 /年/人 |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 900.00 | 13 人 | 11,700.00 | 300元/月/人,7月-9月 |
| 5 | 员工福利 | 元 /年/人 |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 400.00 | 13 人 | 5,200.00 | |
| 6 | 节假日加班费 | 元 /月/人 |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 200.00 | 13 人 | 31,200.00 | |
| 7 | 食宿补贴 | 元 /月/人 |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 220.00 | 13 人 | 34,320.00 | |
| 8 | 服装费用 | 元 /年/人 |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 300.00 | 13 人 | 3,900.00 | |
| 9 | 装备费用 | 元 /月/人 |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 20.00 | 13 人 | 3,120.00 | |
| 10 | 培训费用 | 元 /月/人 |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 20.00 | 13 人 | 3,120.00 | |
| 11 | 管理费用 | 元 /年 |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 6,338.00 | 1 年 | 6,338.00 | |
| 12 | 利润 | 元 /年 |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 5,800.00 | 1 年 | 5,800.00 | |
| 13 | 税金 | 元 /年 |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 290.00 | 1 年 | 290.00 | 差额纳税 5% |
| 合计 | 643,188.00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出入管理
1.1.1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1.1.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1.1.3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1.1.4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1.1.5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1.2安全巡查
1.2.1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1.2.2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1.2.3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1.2.4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2.5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1.3消防系统
1.3.1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检查消防系统设施。
1.3.2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
1.3.3督促消防维保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维修消防设施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1.3.4制定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1.3.5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1.3.6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进行巡查管控,及时处理与学生有关的突发事件,有效制止校外人员与学生的各种纠纷。
1.4.1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口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1.4.2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
1.5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场地布置、活动所需物品的运送以及日常搬运工作,服从学校或物业经理日常管理等。
1.6完成学校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2.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人提供不少于 13人保安队伍,为甲方(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提供校园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等服务。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在岗人数要求 | 岗位配备总人 数 | 岗位等级 | |
|---|---|---|---|---|---|
| 1 | 主出入口 | 白班 3人在岗 晚班 1人在岗 | 4人 | 一类岗 | |
| 2 | 次出入口 1 | 全天 2人在岗 | 2人 | 三类岗 | |
| 3 | 次出入口 2 | 全天 2人在岗 | 2人 | 三类岗 | |
| 4 | 消防控制室 | 全天 2人在岗 | 2人 | 二类岗 | |
| 5 | 机动巡逻队 | 白班 | 2人在岗 | 2人 | 一类岗 |
| 6 | 晚班 | 1人在岗 | 1人 | 一类岗 | |
| 合计总人数 | 总人数为: 13人。 |
1、年龄:原则上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2、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3、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4、保安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年(含)以上。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无
4.其他要求
4.1年龄:原则上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4.2待遇:保安服务公司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 “五险”人员除外),扣除“五险”和其他费用后所发保安人员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2200元,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4.3食宿:学校原则上不提供食宿。
4.4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4.5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4.6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4.7保安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年(含)以上。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079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费用按季支付,采购人每季度根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与安保费用支付挂钩,考核办法具体见《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审核合格后支付前一个季度的服务费,之后以此类推,一般情况下前一个季度的费用在第二个季度的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079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费用按季支付,采购人每季度根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与安保费用支付挂钩,考核办法具体见《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审核合格后支付前一个季度的服务费,之后以此类推,一般情况下前一个季度的费用在第二个季度的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079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费用按季支付,采购人每季度根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与安保费用支付挂钩,考核办法具体见《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审核合格后支付前一个季度的服务费,之后以此类推,一般情况下前一个季度的费用在第二个季度的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079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费用按季支付,采购人每季度根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与安保费用支付挂钩,考核办法具体见《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审核合格后支付前一个季度的服务费,之后以此类推,一般情况下前一个季度的费用在第二个季度的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
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湖南新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810000175710000002)
3.预付款保函: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1-16 —— 2027-01-15
五、服务地点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照长财采购〔 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等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配备情况、服务承诺实现程度、文件资料等进行履约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等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配备情况、服务承诺实现程度、文件资料等进行履约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等对乙方提供的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履约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1、验收: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执行,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根据《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详见《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3、中标人应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知识产权归属
(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及其相关的材料、技术、设计、文档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秘密等)归乙方或原权利人所有。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享有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使用权益,但不享有该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 3)若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了改进或创新,并因此产生了新的知识产权,则该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双方应就改进或创新部分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2、知识产权处理方式
( 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 2)甲方应尊重并保护乙方及其原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复制、修改、传播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中的知识产权用于其他项目或用途,也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上报主管部门处置,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 乙方保安人员与甲方之间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劳动或雇佣关系;乙方安保公司须依法与保安人员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并向甲方提供一份合同副本进行备份。乙方保安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 (包括往返路途)发生的一切损害、事故或疾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5. 乙方不得通过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等任何形式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任何第三方,若乙方违反本约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服务的差价、维权费用等)。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甲方有权依据《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对乙方保安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如发现保安人员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在 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不合格的保安人员,乙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替换,并确保新到岗人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人员配置要求及岗位资质条件,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提供临时服务,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更换后乙方安保人员考核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合同服务时间为:202 6 年 1月11日至202 7 年 1月10日
4.保密义务
4.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守这些保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4.2 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直至相关保密信息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3 若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经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合法合规等额含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并不构成违约。甲方办理完支付手续后,最终付款进度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为准,甲方不承担因政府财政原因导致支付款不能按时到位的责任,乙方不得因此停止相关服务工作和要求赔偿。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聂琴 | 法定代表人: | 王俊杰 |
| 委托代理人: | 宋乐乐 | 委托代理人: | 李玉香 |
附件列表: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3vb%2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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