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环卫作业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环卫作业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TXCG-GK-202512020038-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向东南路190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市启航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21号05号门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卫作业低值易耗品采购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
| 1 | 环卫作业低值易耗品 | 其他清洁用品 | / | 年 | 1 | 5421.6 |
| 合计金额小写: 25297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贰佰伍拾贰万玖仟柒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标的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
| 1 | 竹扫把 | 1、竹扫帚材质为:小竹竹尾 2、帚尾不小于450mm×550mm 3、帚尾:5mm以上不少于20株 4、主杆≥¢25mm 5、抗弯强度≥16.2Mpa5、扫把整体应长1.5M左右6、捆在扫把上的枝条不少于40根,每根枝条不短于70cm,且每根枝条保留在主条上的细枝不少于5根7、竹丝硬度好,不易断8、竹丝与竹把连接处需加固 | 个 | 1 | 9 |
| 2 | 塑料扫把 | 1、整体高:约950mm 2、扫把头:约400×180×30mm 3、塑料丝:不少于38根/扎 ,1l0扎 4、木制杆:直径不少于20mm,高度不少于760mm 5、杆头带塑料盖 6、扫把毛排数:四排硬毛 7、扫把底部:硬毛冰丝(底部不开丝) 8、胶头宽5CM,结实耐用 | 个 | 1 | 6 |
| 3 | 撮箕 | 1.要求产品为国标材料1,2mm(厚) 2、规格为:长360mm,宽400mm,高120mm 3、撮斗:白铁皮 (不上油漆),需由三块以内 (含三块)焊接而成 4、边缘光滑处理 | 个 | 1 | 24 |
| 4 | 厕刷 | 长柄厕刷, PP材质,长度≥30cm | 个 | 1 | 6.5 |
| 5 | 钢丝球 | 优质不锈钢钢丝制成,弹性好、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松散 | 个 | 1 | 0.9 |
| 6 | 厕所清洗剂 | 500ml/瓶(需自然降解,除菌祛臭),产品性能达到国标(GB/T21241-2022)标准 | 瓶 | 1 | 5.5 |
| 7 | 水管 | 材质: PVC直径16mm防爆、耐磨、抗氧化 | 米 | 1 | 10 |
| 8 | 垃圾袋(普通) | 材质:聚乙烯 450mm*500mm*20个/卷 厚度4丝 | 卷 | 1 | 6.4 |
| 9 | 除草剂 | 200ml/瓶(有效成分及其含量:草甘膦不低于10%、草甘膦异丙胺盐不低于20%)产品性能达到国标(GB/T17980,44-2000)标准 | 瓶 | 1 | 18 |
| 10 | 檀香 | 10盘/盒(主要成分:粘粉、木粉、颜料、香料)产品性能达到行业标准(QB/T1631-2011) | 盒 | 1 | 8 |
| 11 | 84消毒液 | 500ml/瓶(消毒杀菌,有效成分为次氯酸钠,有效氯含量不低于1%)产品性能达到国标(GB14930,2-2025)标准 | 瓶 | 1 | 4.5 |
| 12 | 洗洁精 | 8KG/瓶,(主要成分:表面活性剂,食品用香精,软化水)产品性能达到国标(GB9985-2000)手洗餐具用洗涤剂标准 | 瓶 | 1 | 24 |
| 13 | 大号海绵拖把 | 不锈钢杆长度约 1.2米,材质:pva胶棉;棉头厚度:≥5cm,海绵长度:≥30cm | 个 | 1 | 45 |
| 14 | 灭害灵 | 总有效成分不低于 0.45%(胺菊酯、高效氯氰菊酯、残杀威)无味杀虫、600ML/瓶 | 瓶 | 1 | 22.8 |
| 15 | 洗衣粉 | 38包/件,(无磷型,强效去污渍)产品性能达到国标(GB/T13171-2022)标准 | 件 | 1 | 85 |
| 16 | 布拖把 | 1、木制杆:直径2.6cm±0.4cm;杆长110cm±2cm2、拖把头:布条扎捆,布条材质为棉布,捆扎直径10cm±1cm | 个 | 1 | 12 |
| 17 | 垃圾篓 | 材质: PP 25cm*22.5cm*17cm | 个 | 1 | 10 |
| 18 | 防滑手套 | 材质: pvc胶、涤纶内里、浸塑磨砂防滑 | 双 | 1 | 13 |
| 19 | 二齿耙头 | 材质钢,全长 34cm、齿长27cm、宽7cm | 把 | 1 | 38 |
| 20 | 伸缩洗墙刷 | 6米铝合金伸缩四节杆 | 把 | 1 | 70 |
| 21 | 塑料喷壶 | PP抗老化塑料、容量2L | 个 | 1 | 18 |
| 22 | 玻璃清洗工具 | 伸缩杆、纤维擦布、可旋转擦头 | 个 | 1 | 30 |
| 23 | 蛇皮袋 | 材质:聚丙烯 规格: 55cm*85cm | 个 | 1 | 1.8 |
| 24 | 手摇疏通器 | 材质:不锈钢 、长度 5m直径约8mm | 个 | 1 | 10 |
| 25 | 马桶塞 | 木质把、橡胶吸盘、螺旋连接、长度 51cm | 个 | 1 | 10 |
| 26 | 多功能清洁剂 | 1、25公斤 净重/桶 (油污自动乳化,溶解)2、总活性物含量(质量分数)不低于4%3、PH(1%水溶液):7.5-11;产品性能达到或优于国家厨房油污清洁剂标准(GB/T35833-2018) | 吨 | 1 | 4550 |
| 27 | 分类垃圾桶 | 240L/塑料、国标,非再生塑料,分类标识符合现行国标,并适配采购人的清运车辆 | 个 | 1 | 170 |
| 28 | 分类垃圾桶盖 | 240L/塑料、国标、与“分类垃圾桶匹配” | 个 | 1 | 15 |
| 29 | 垃圾袋 | 材质: PE聚乙烯制品无毒无异味耐酸碱抗冲击性及耐寒 120cm*130cm 厚度3丝 | 个 | 1 | 0.6 |
| 30 | 洗地刷 | 刷头尺寸 18英寸,6排刷毛,丝长4.5cm,柄长大于等于1.2米,硬丝适合日常地面清洁,不锈钢固定接口,刷头牢固 | 个 | 1 | 25 |
| 31 | 高效去污剂 | 对不干胶贴纸张及香口胶粘于地毯石块等地方都具有溶解、渗透作用,并有助于各类顽固胶渍的铲除与彻底清洁,规格 100g/瓶 | 瓶 | 1 | 16 |
| 32 | 杀蟑饵剂 | 氟虫腈含量: 0.05% 除蟑效果明显,药效时间长,规格:25g/包 | 包 | 1 | 10 |
| 33 | 铲刀 | 长把铲刀长度 1m,材质:特种钢、塑料,用于清洁地面、玻璃、墙壁上的顽固胶、墙面广告贴纸牛皮癣等污渍。 | 把 | 1 | 10 |
| 34 | 铲刀 | 刀片( 10片/盒)材质:特种钢、用于清洁地面、玻璃、墙壁上的顽固胶、墙面广告贴纸牛皮癣等污渍。 | 盒 | 1 | 5 |
| 35 | 铲刀 | 短铲刀(无刀片)长度 30cm材质:特种钢、塑料,用于清洁地面、玻璃、墙壁上的顽固胶、墙面广告贴纸牛皮癣等污渍。 | 把 | 1 | 5 |
| 36 | 脱漆剂 | 400ml/瓶,主要成分:多效脱漆溶媒、石蜡组成。 | 瓶 | 1 | 14 |
| 37 | 强力除胶剂 | 438ml/瓶,可将贴在车窗或车身、油漆表面、大理石表面等处的不干胶等粘贴物撕下来,还可将不干胶撕掉后残留下的浆糊物质轻易去除。 | 瓶 | 1 | 15 |
| 38 | 喷漆 | 350ml/瓶,主要组分:热塑性丙烯酸,成膜物质:树脂(主要颜色:银灰色、白色、红色、黑色) | 瓶 | 1 | 10 |
| 39 | 洗手液 | 健康洗手液, 5公斤/桶:水、硫酸钠、柠檬酸、香精、硝酸镁 | 桶 | 1 | 50 |
| 40 | 洗手液盒子 | 容量 220ml、材质塑料 | 个 | 1 | 14 |
| 41 | 铁铲 | 方铲,实木手柄、木柄长 120cm,铲面全长42cm、铲面长30cm、铲面宽24cm,重量810g | 把 | 1 | 18.8 |
| 42 | 纱手套 | 材质:棉纺织劳保手套 | 双 | 1 | 2 |
| 43 | 帆布手套 | 材质:帆布,耐磨耐用 | 双 | 1 | 2.8 |
| 合计 | 5421.6 |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 2)乙方在配送途中须注意交通安全以及保护产品不损坏,如因乙方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如交通事故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涉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为本项目配备专项配送人员及专项运输车辆。
(4)乙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需求佩戴的物品,乙方有责任给予补充。
3.质量要求
( 1)如因供应产品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2)乙方所配送的产品必须全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检定合格证。如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产品更换成合格产品。如乙方拒绝更换,未能将有问题的产品全部更换为合格的,则甲方拒绝收货和拒绝支付该部分产品的货款。如因供应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4)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或国家检定合格证。(5)本项目货物存在有效期的,有效期限不得低于一年。使用期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合同期间,部分需维修的货物,乙方应及时无偿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及维修。
(6)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为优级品或相当于优级品。
4.售后服务
( 1)乙方须为本项目配备售后服务人员 2名,并将所配备售后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提交甲方备案。
( 2)乙方须在质保期内提供快速本地化现场支持,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需要乙方提供现场技术指导的,乙方须接到甲方通知后 24小时内到达现场。
( 3)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小时内用同样的品牌、规格免费更换到位。
( 4)核心产品乙方须提供 24小时技术指导(针对各类顽固污渍须提供不同配比方案)。
5.其他要求
(1)甲方下单后,乙方须按时按质按量配送至甲方各环卫所指定地点(本项目配送地点≥60个)由甲方指定人员现场签收,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并要求乙方更换符合要求的货物。(2)7*24小时常规配送:甲方将所需产品清单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材料配送单(配送单须列明品种、规格、数量、要求、初步估算所需费用、约定供货时间等),材料配送单经甲方和乙方双方书面签字确认后,在24小时内将指定货物送达指定地点。(3)7*24小时应急配送:紧急情况下接到甲方配送需求通知3个小时后内将甲方所需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投标人每一批次配送任务必须由甲方指定的人员签字确认。
(4)接受甲方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按季度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
每季度按甲方确认后的实际数量及考核结果按实结算,年度结算金额不高于每年预算金额。
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后湖路支行(长沙市启航环境管理有限公司:1901102909100081965)
3.预付款保函:否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一年:2026年1月27日至2027年1月26日
第二年:2027年1月27日至2028年1月26日
合同期内每年采购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2529700元。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零星货物接到通知后当天交货;批量货物3日内交货或按甲方要求时间内交货。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甲方根据清单品种、规格等情况,对各产品的数量进行清点,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天为完成供货日期,并办理验收手续;不合格的,由乙方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
(6)履约验收标准:
参照招标文件需求中要求执行。
(1)严格按照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送货,不得随意变更下单;
(2)甲方按照清单对产品进行清点,如不符合要求则马上退货,并要求供货商当日内补送到位;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7.1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甲方可根据产品、规格等情况进行抽样检查。乙方有一次无正当理由均逾期供货或者未按合同要求供应货物的,甲方有权从当次应付款项(验收金额)中扣除5%;乙方有两次无正当理由逾期供货或者未按合同要求供应货物的,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10%;乙方有三次无正当理由逾期供货或者未按合同要求供应货物的,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50%。对于乙方不按时结算,出具虚假结算单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7.2争议处理:(1)验收结果争议:乙方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拒不认可或拒不盖章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2)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7.3涉及验收费用的支付:由乙方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1)甲方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整改要求;(3)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2)按照甲方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
( 3)乙方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质疑。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李飏 | 法定代表人: | 杨学文 |
| 委托代理人: | 李飏 | 委托代理人: | 杨学文 |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yQpmY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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