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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2024年冬修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为高标准农田结余部分)

醴陵市2024年冬修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为高标准农田结余部分)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预算283.61万元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名称)的醴陵市 2024年冬修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为高标准农田结余部分)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 2024年冬修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为高标准农田结余部分)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醴财采计〔 202 6 〕 00 021 号

3、委托代理编号: ZZQWH(L)-2026-001

4、采购项目预算: 2836140.00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谈判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10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 ( 元 )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包 12836140.00醴陵市 2024年冬修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为高标准农田结余部分)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新建灌渠、分水口、引水渠、人行桥、机耕桥、过路涵管、节制闸坝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1项283614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 “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①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检)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③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检)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

注:上述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8、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2)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 5 )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 其他说明。

( 6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 (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 2 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 6 年 02 月 06 日 17 : 0 0(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醴陵市仙岳山街道河西村东风组 51号,说明: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应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 ■ 表示选择, □ 表示未选择。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郭勉

2、电话: 0731-23368660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采购人信息

( 1)名称: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 2)地址:株洲市醴陵市仙岳山街道五里墩村

( 3)联系人:郭勉

( 4)邮编: 412200

( 5)电话:0731-2336866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名称: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2)地址:醴陵市仙岳山街道河西村东风组 51号

( 3)联系人:李冶、何志平、向志春

( 4)邮编: 412200

( 5)电话: 0731- 23308006/ 25835 470

( 6)电子邮箱: 2392802090@qq.c om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E4MipZ…(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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