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茶陵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公告正文
茶陵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政府采购合同
(包 2:纯电动环卫车辆及配套充电设施)
合同编号:株茶财采合〔 2026〕0113-0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 2026〕000113号
委托代理编号: HNPJ - ZZ - 4154
签订地点:茶陵县云阳街道
签订日期: 2026年 _ 4 _ 月 _ 9 _ 日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1. 采购人(以下简称 “ 甲方 ” )
名称: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224445285563T
地址:茶陵县云阳街道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谷小勇
项目联系人:段路瑶
联系电话: 15343339657
供应商(以下简称 “ 乙方 ” )
名称:湖南海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00790312745G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创业大道 128号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E6栋301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张志荣
项目负责人:刘凤
联系电话: 199733060 1 2
第二条合同依据与采购概况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中标公告日期: 2026年3月20日;中标通知书编号:浦建采 4154号。
3. 合同性质: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第三条标的、数量、技术与质量要求
1. 标的名称:纯电动环卫车辆及配套充电设施
2. 数量:纯电动清洗车 6台、纯电动洗扫车4台、纯电动护栏清洗车1台、纯电动厢式垃圾车2台、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4台、12t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5台、18t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3台、充电桩8套、变压器1台、输入电缆100米、120KW充电桩低压部分100米(详见附件清单)。
3. 技术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号实质性条款无负偏离,符合国家工信部公告及国标、行标。
4. 承包范围:车辆上牌、购置税、 1年期商业险(三者险≥200万)、生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保险、税费等全部费用。
5. 质量要求:全新原厂正品;整车质保 3年,三电(电机、电控、电池)质保5年,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设备受损除外。
第四条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含税价):¥18,660,8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陆万零捌佰元整。
第五条履约期限、地点与方式
1. 履约期限:合同生效且收到甲方书面供货指令后 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 交货安装地点: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指定点位。
3. 交付标准:乙方包运输、包安装、包调试、包验收、包培训、包质保、包安全、包合规。
4. 甲方可分批次下达供货指令,乙方无条件配合,不另行加价。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1.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陆万陆仟零捌拾元整(¥1,866,080.00元)(中标金额 10%)。
2. 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担保责任期至本采购项目所有货物交付完成且质保期满之日终止,且在项目验收合格且质保期届满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3. 有效期:自缴纳之日起至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且质保期届满无违约后无息退还。
第七条验收标准与程序
1. 验收依据:投标文件、本合同、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 验收内容:数量、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安装质量、运行性能、资料完整性。
3. 验收不合格:乙方免费返工、更换、整改直至合格,并承担全部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
4. 乙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操作手册、原厂授权书、质保承诺函、车辆工信部参数、行驶证、保单、充电桩检测报告等全套资料。
5. 项目按合同清单实施完毕后,乙方向甲方发起书面的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拒绝验收的,视同验收通过。
第八条付款方式
1. 预付款: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中标后,采购人需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 30日内,乙方开具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保函,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玖万捌仟贰佰肆拾元整(¥5,598,240.00元)。
2. 竣工款: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资料移交齐全后 3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即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零陆万贰仟伍佰陆拾元整(¥13,062,560.00元)。
3. 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办理。
第九条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实质性条款)
1. 整车质保 3年,三电系统质保5年,充电桩及配套设施质保3年,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设备受损除外。
2. 7×24小时响应,2小时响应,4小时到场。
3. 重大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或退货。
4. 保修期内,因甲方操作不当、未规范保养、自行改装维修、使用非原装配件等乙方无责原因造成故障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质保期满后优惠供应原厂备件。
第十条培训与资料移交
1. 乙方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日常维护、安全使用培训,确保熟练掌握。
2. 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技术档案:图纸、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合格证、检测报告、原厂授权、质保承诺函、含行驶证、保险单、电池质保书、保养手册、工信部截图、检测报告、原厂授权等资料。
第十一条双方权利义务
1. 严格按照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履约,整体项目不得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2. 承担施工全过程安全、人员及财产安全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责任。
3. 保证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 供货前三日内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及三年原厂质保承诺函,未按时提供视为违约。
5.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甲方负责提供安装场地及配合完成其他辅助工作,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安装、调试及交付延期的,乙方不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且因此给乙方造成额外费用支出或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乙方交付的货物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复验合格,但申请复验时间已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的(由甲方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交货期限内,申请延迟交货并经甲方同意的项目以延迟交货时间计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部分总金额的万分之三每天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直接在待付货款中扣除)。
2. 乙方交付的货物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且整改后复验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复验不合格标的物总金额的 3 %作为违约金(有预付款的,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就该不合格标的物已支付的相应预付款金额)。
3. 非因甲方原因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3 %的违约金(有预付款的乙方应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
4. 乙方擅自将项目整体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10%的违约金(有预付款的乙方应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
5. 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未交付货物对应的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 %,违约金达到上限的,甲方除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解除合同。
6. 乙方未按投标承诺的规格、参数等提供货物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货物。乙方因更换货物导致逾期交付的,按逾期交付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 乙方未按投标承诺提供售后、培训等服务的,视情节轻重,按 5 00元- 5 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总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 %,违约金达到上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付款,如不能按期支付款项的,视为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三进行计算,直至付款为止。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中第 56页“十、其他”约定内容进行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终止与解除
1. 合同变更须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后方可变更,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实质性内容。
2. 乙方存在严重违约、虚假应标、逾期履约等情形,甲方可依法解除合同。
3. 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原因,可终止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疫情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不能履约的,双方及时通知并提供有效证明,协商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组成与效力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2. 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
4. 投标文件(含承诺、澄清)
5.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3. 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茶陵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26年 _ 4 _ 月 _ 9 _ 日
乙方(盖章):湖南海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株洲分行
银行账号: 587262510658
日期: 2026年 _ 4 _ 月 _ 9 _ 日
附件 :
| 茶陵县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清单 | |||||||
| 分项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或项目特征描述) | 品牌 /产地 | 数量 /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
| 单价 | 小计 | ||||||
| 1 | 纯电动清洗车 | ZBH5182GQXDFBBEV | 中联牌 /湖南长沙 | 6 台 | 827700 .00 | 4966200 .00 | |
| 2 | 纯电动洗扫车 | ZBH5120TXSSHCBEV | 4 台 | 749600 .00 | 2998400 .00 | ||
| 3 | 纯电动护栏清洗车 | BJ5122GQXEV-P3 | 普罗科牌 /湖南长沙 | 1 台 | 827200 .00 | 827200 .00 | |
| 4 | 纯电动厢式垃圾车 | BJ5180ZXLEV-H1 | 福田牌 /北京 | 2 台 | 832750 .00 | 1665500 .00 | |
| 5 | 纯电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TEG5041ZXXAZCBEV1 | 中国中车牌 /湖南株洲 | 4 台 | 321800 .00 | 1287200 .00 | |
| 6 | 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 12t | TEG5121ZYSAZCBEV1 | 5 台 | 712100 .00 | 3560500 .00 | ||
| 7 | 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 18t | TEG5181ZYSAZCBEV1 | 3 台 | 868600 .00 | 2605800 .00 | ||
| 8 | 充电桩 | EVC7501-120KW | 宇视 /浙江杭州 | 8 套 | 60000 .00 | 480000 .00 | |
| 9 | 变压器 | S13-1250kVA | 固靠电气 /浙江乐清 | 1 台 | 150000 .00 | 150000 .00 | |
| 10 | 输入电缆 | YJV3*120mm2 | 神通光电 /湖南株洲 | 100 米 | 500 .00 | 50000 .00 | |
| 11 | 120KW 充电桩低压部分 | YJV4*120+1*70mm2 | 700 .00 | 70000 .00 | |||
| 合 计 | 人民币大写金额 :壹仟捌佰陆拾陆万零捌佰元整 | 18660800 .00 |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cp1db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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