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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市政公用设施用房采购(包1:两座整体装配式智慧环保公厕)合同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市政公用设施用房采购(包1:两座整体装配式智慧环保公厕)合同公告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3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JCG-GK-202511200033-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与望岳路交汇处诚兴园5栋

供应商(乙方): 长沙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市辖区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桥河路二段308号金煜产业中心B18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用房采购(包1:两座整体装配式智慧环保公厕)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装配式智慧公厕A市政公用设施用房详见附件座1956000
2装配式智慧公厕B市政公用设施用房详见附件座1666800
合计金额小写: 1622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壹佰陆拾贰万贰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总价
1装配式智慧公厕 A装配式智能公厕 A 长 19500mm* 宽 8100mm* 高 4200mm ,男厕 4 蹲位, 4 小便斗,女 8 蹲位,第三卫生间,工作间,工具间,淋浴间、厨房。 1 、装配式智慧公厕技术参数 产品技术参数表 1电源电压市电 380V/50Hz
2电源进户线BV-500/4 × 10.0mm2
3弱电控制电压24V
4公厕冲洗方式智能水冲
5公厕污水处理三级环保一体化化粪池
2装配式智慧公厕 B装配式智能公厕 B ,长 14780mm* 宽 5960mm* 高 4200mm ,男 3 蹲位, 2 个小便斗,女 5 蹲位,第三卫生间,环卫工作间,设备、工具间,厨房,淋浴间。 1 、装配式智慧公厕技术参数 产品技术参数表 1电源电压市电 380V/50Hz
2电源进户线BV-500/4 × 10.0mm2
3弱电控制电压24V
4公厕冲洗方式智能水冲
5公厕污水处理三级环保一体化化粪池
合计金额小写: 1622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壹佰陆拾贰万贰仟捌佰元整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3.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未经使用正品,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 3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含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乙方,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售后服务

系统维护:乙方制定定期维护计划。针对甲方提出的不定期维护要求,乙方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响应及后续维护作业。

技术支持:乙方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故障响应:乙方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5×8 小时的现场支援。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0731-88089688

5.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详见采购实施计划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982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0,说明: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 %,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2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第二年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22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第三年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收款账户: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大桥支行(长沙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2010400000003364)

3.预付款保函: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

交货地点:甲方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规定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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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刘味珍法定代表人:刘松茂
委托代理人:龙杰委托代理人:廖祥宇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MXfvTY…(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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