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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水利局本级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汝城县水利局本级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汝城县水利局本级
项目预算89.94万元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汝城县水利局本级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3日

汝城县水利局本级的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26]0032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80419-20260413-62

4、采购项目预算:899,4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包1899,40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1899,4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2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在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0: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

3、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0:30

4、开标地点: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2、电话:15869800172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汝城县水利局本级

(2)地址:汝城县东正街与北正街交叉口

(3)联系人:李先生

(4)邮编:/

(5)电话:15869800172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燕泉路35号鑫沙苑小区A2栋1单元203

(3)联系人:尹女士/邹女士

(4)邮编:423000

(5)电话:13692307019

(6)电子邮箱:337185333@qq.com

附件信息:

声明函4.24勘察.png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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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C9Bebx…(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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