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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2025年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全过程技术服务

靖州县2025年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全过程技术服务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黄女士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靖州县2025年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全过程技术服务

公告日期: 2026-04-13

一、合同编号:靖财采计 20263015

二、合同名称:靖州县 2025年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全过程技术服务

三、编号:委托代理编号: ZYGJ-2026-033

四、项目名称:靖州县 2025年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全过程技术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靖州县飞山中路 126号

采购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15115185208

供应商(乙方):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 4段158号,地理信息产业园总部基地A栋6楼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方式: 173692176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一)、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

1 、工作内容:

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 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实际情况,划定并动态更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工作。

( 1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及更新

① 划定规模。原则上不少于上级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 1% 。

② 划定要求。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城镇、村庄不打开统计)为基础,结合靖州县耕地资源分布、质量状况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因地制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每半年更新一次。

( 2 )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在坚持永久基本农田整体稳定、保护任务不突破的前提下,按照部省相关要求对靖州县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正向优化调整,确保调整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稳定、永久基本农田内水田和高标准农田面积不减少、集中连片度有提升、平均坡度有改善,补划地块要确保为长期稳定利用更低。

结合靖州实际,此次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情形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套设施建设调整、年度评估调整、技术误差校正以及符合 “ 办法 ” 需要调整的其他情形。具体要求如下:

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套设施建设调整:年度内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必要的灌溉及排水设施、农村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设施建设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

2 )年度评估调整: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全域范围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利用和质量等情况进行年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需对少量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

3 )技术误差校正:因技术误差等原因,将合法宅基地、已办理手续的设施农用地、有合法林权证等权属证书的土地以及其他已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等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按规定调出永久基本农田。

2 、成果要求:

成果主要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 1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成果包括储备区更新矢量数据库等。

( 2 )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成果包括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矢量数据库、附图、附件材料等。

( 3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两项成果均通过省级耕地保护一张图系统上传,并通过省级核查。

(二)、时间进度要求

签订合同后,在 2026 年 9 月底之前完成。如因部省政策有调整,导致工作进度延后的,项目相应时间节点相应顺延。

(三)、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甲方主要负责项目总体的组织协调工作等。具体工作包括:

( 1 )、甲方应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前期工作所需的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 2 )、甲方负责落实项目经费,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

( 3 )、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群众的衔接工作。

( 4 )、甲方负责组织成果论证,并及时将论证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乙方,明确修改要求及完成时间。

2 、乙方责任

( 1 )、乙方应编制技术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各阶段进度。

( 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及有关资料,具体落实项目实施。

( 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成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 4 )、乙方协助甲方完成资料成果汇总及报送等相关事宜。

(四)、委托工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委托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单位为元。甲方采用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2 、费用:总计人民币肆拾捌万伍仟元整( ¥485,000.00 、含税价)。

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即人民币壹拾玖万肆仟元整( ¥194,000.00 ),作为项目启动资金;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提交正式成果并通过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60% ,即人民币贰拾玖万壹仟元整( ¥291,000.00 )。

(五)、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1 、本项目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署名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除使用本项目最终成果用于证明其业绩外,不得在其他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使用。

2 、乙方在相关资料收集、文件编制过程中及提交最终成果以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任何资料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集的资料、形成的成果、参加相关会议获取的信息,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件、电子文件等)。

(六)、违约责任

1 、如乙方因自身主观原因在规定时限内无法完成本项目工作或不能按甲方反馈的论证修改意见以及修改要求及时完成修改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委托工作费用的 30% 作为违约金。

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

(七)、附则

1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若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工作要求及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进度延后时,项目成果提交时间相应顺延。

3 、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 6 年 4 月 10 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 6 年 4 月 13 日

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拥军路三号安置区7栋7号门面

联系人:周女士电话: 19174508856

附件:技术服务合同书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unhDn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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