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太平溪流域污水收集处理提质改造一期工程(造价)合同公示
怀化市鹤城区太平溪流域污水收集处理提质改造一期工程(造价)合同公示
公告正文
公告日期: 2026-02-05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西合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 、采购合同名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 、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太平溪流域污水收集处理提质改造一期工程(造价)
3 、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 20263008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项目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二、合同金额
( 1 )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中标单位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 |
|---|---|---|---|---|
| 1 | 广西合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怀化市鹤城区太平溪流域污水收集处理提质改造一期工程(造价) | 1 项 | 485800.00 元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
时间: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 )本合同协议书
( 3 )成交通知书
( 4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格式条款
( 5 )响应文件
( 6 )竞争性磋商文件
( 7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陆份 , 甲乙双方各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 年 02 月 03 日
九、合同主体
| 甲方: 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乙方:广西合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政府大楼 8 楼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 76 号埌东村委 2 、 3 号综合楼滨湖大厦三楼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贺宇豪 |
| 委托代理人: 黄京标 | 委托代理人: 黄渊华 |
| 电话 : / | 电话: 18674593120 |
| 开户行 : / |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分行 |
| 帐号 : / | 账户: 595220888015003031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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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MHd5a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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