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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公共部分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公共部分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9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预算389.82万元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公共部分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2月09日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大楼公共部分维修改造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公共部分维修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26]000040号

3、委托代理编号:18630-20260209-608

4、采购项目预算:3,898,183.61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第二包为3个月,第三包为1个月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包11,359,666.02装饰装修工程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11,359,666.02
包22,087,118.36消防和维修加固工程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12,087,118.36
包3451,399.23电梯工程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1451,399.23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需符合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至少配备施工员1人(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以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根据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5)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供应商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并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主管部门查处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相关部门处罚正处于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项目时期内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代理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2: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需符合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至少配备施工员1人(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以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根据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5)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供应商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并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主管部门查处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相关部门处罚正处于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项目时期内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代理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3:

(1)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2)供应商所有现场作业人员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根据湘财购〔2022〕1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5)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供应商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并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主管部门查处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相关部门处罚正处于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项目时期内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代理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平江县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办公楼六楼(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岳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平江县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办公楼六楼(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岳分公司)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平江县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办公楼六楼(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岳分公司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 09:30

4、开标地点: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岳分公司开标室(平江县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办公楼六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张迎松

2、电话:13874001827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地址:平江县天岳街道

(3)联系人:张迎松

(4)邮编:414500

(5)电话:13874001827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

(3)联系人:李烽

(4)邮编:410000

(5)电话:0730-6283833

(6)电子邮箱:348377883@qq.com

附件信息:

现场监督情况记录表.jpg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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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5SL7Uu…(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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