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洪江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洪江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2-13
采购人 (全称): 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甲方)
供应商 (全称): 怀化市港翔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 202510179
(3)项目内容: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或项目特征描述) | 品牌 /产地 | 数量 /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洪江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一批 | 4648083.07 | |
|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肆佰陆拾肆万捌仟零捌拾叁元零柒分 小写:¥ 4648083.07元 |
(4)项目负责人:陈金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4648083.07 元
大写:肆佰陆拾肆万捌仟零捌拾叁元零柒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 6 年 2 月 1 2 日,完成日期: 202 6 年 3 月 14 日。总日历天数:约 30 天。
地点:洪江市
方式: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合格。
4.付款
(1) 本合同不设置预付款。
(2) 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付总合同款的 10 %, 安装调试完毕后并通过验收凭正式发票付总合同款的 50%, 采购人使用 3个月后无质量及售后问题凭正式发票付清剩余的 40 % 余款。
(3) 本合同无预留质量保证金。(乙方承诺质保期内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无条件提供服务)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双方正式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或变更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经甲方确认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承诺(限于书面形式);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人执贰份,乙方执贰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 202 6 年 02 月 1 2 日
合同订立地点:洪江市黔城
甲方:洪江市农业农村局乙方:怀化市港翔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中文法定代表人:杨新宇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电话: /
传真: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洪江支行
账号: 43050172654000000592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ZXuR3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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