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茶陵县洣水流域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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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365 天,主体工程、堤防高程达标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
9. 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叁份,监管方两份。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6年 2 月 24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茶陵县水利局签订。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监管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z0PCcy…(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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