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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平江县龙门镇佐姣观景台、银子坳观景台、塅背屋观景台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平江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平江县龙门镇佐姣观景台、银子坳观景台、塅背屋观景台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5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平江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平江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平江县龙门镇佐姣观景台、银子坳观景台、塅背屋观景台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2月25日
采购合同编号:平财采计[2026]000026号-1
采购人(全称):平江县龙门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惠联路桥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平江县龙门镇佐姣观景台、银子坳观景台、塅背屋观景台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26]000026号
3、项目内容: 平江县龙门镇佐姣观景台、银子坳观景台、塅背屋观景台建设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6、联系电话:1771892366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200878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6年02月25日,完成日期:2026年04月26日。总日历天数:60天。
2、地点:平江县龙门镇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平江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验收方式:实地验收
验收标准:按合同要求严格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02-2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2月25日
合同订立地点:平江县龙门镇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吴丰林委托代理人:刘宇晖
电 话:17718923666电 话:18397207767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369号银桂苑小区6栋405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
帐 号:810000054719000003

附件信息: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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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原件:监督表.pdf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D7nu%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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