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后续运营项目(第二次)
绥宁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后续运营项目(第二次)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绥宁县商务局的绥宁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后续运营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在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14-271-71号一楼门店)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绥宁县商务局 (采购人名称) 的绥宁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后续运营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后续运营项目(第二次)
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 [202 6 ]0 017
3、委托代理编号: TJGJZS-1-202 6007
4、采购项目预算: 730000.00 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 号 | 包名 称 | 简要技 术要求 | 数 量 | 标 的预算 (元) | 最高限 价 (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
| 1 | 绥宁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后续运营项目(第二次) | 详见磋商文件 | 1批 | 730000.00 | 730000.00 | 非强 制 采 购 | 不接 受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或价格折扣。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提供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 6 年 2 月 27 日起至 20 26 年 3 月 5 日 (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 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 14-271-71号一楼门店 ) 购买磋商文件。
2. 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 (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3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为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 14-271-71号一楼门店 )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14-271-71号一楼门店 ) 。
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 www . ccgp - hunan . gov . cn )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 :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联系人姓名:马军利;
2 、电话: 13187191333 ;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宁县商务局
联系人:马军利
电话: 13187191333
地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 26号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艳君 /秦金花
电话: 13203292078 /13257396278
地址: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 14-271-71号一楼门店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jdx72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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