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平里村集中安置点户表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韶山市平里村集中安置点户表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公告正文
韶山市平里村集中安置点户表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4-27
磋商邀请
韶山市韶山乡人民政府的韶山市平里村集中安置点户表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平里村集中安置点户表安装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潭韶财采计 [202 6 ]00 11 号;
3、采购代理编号: HNWY-SSCG-26006 ;
4、采购项目预算: 3555294.34 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þ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þ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60 天。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 1 | 包 1 | 韶山市平里村集中安置点户表安装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一项 | 3555294.34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本项不适用)。
2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采购【 2022 】 17 号)的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基本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 专门面向: þ 中小企业 þ 小微企业 þ 监狱企业 þ 福利性单位。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且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四级及以上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中标人在中标后自行按规定配备;
3. 4 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 202 6 年 04 月 27 日至 202 6 年 05 月 07 日,每天上午 08: 3 0~12:00,下午15: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及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提供)到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港越世纪城 2 栋 1102 号)获取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 6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地点: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港越世纪城 2 栋 1102 号);
3 、开标时间: 202 6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港越世纪城 2 栋 1102 号)。
七、公告期限
1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 [2024]67 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 、本公告选项: þ 表示选择, ¨ 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联系人姓名:陈先生
2 、电话: 0731-55695955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 1)名称:韶山市韶山乡人民政府
( 2)地址:韶山市韶山乡韶润村曹家组
( 3)联系人:易宇轩
( 4)邮编:411300
( 5)电话: 13873202117
( 6)电子邮箱:/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名称: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地址: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港越世纪城 2 栋 1102 号
( 3)联系人:陈攀
( 4)邮编:411300
( 5)电话: 0731-55695955
( 6)电子邮箱: /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tYPX6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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