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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武冈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武冈市湾头桥幸福湴塘灌区新建渠道)

2025年度武冈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武冈市湾头桥幸福湴塘灌区新建渠道)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3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武冈市水利事务中心
项目预算198.6万元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武冈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武冈市湾头桥幸福湴塘灌区新建渠道)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办事处(武冈市凯德嘉博城 18栋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政府采购编号:武冈财采计 [2026]000014

2、代理机构编号:HNXZ-2026-SY-XMZB-0063

3、项目名称: 2025年度武冈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武冈市湾头桥幸福湴塘灌区新建渠道)

4、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 198.6万元(包1:484640.29元;包2:437550.81元;包3:508114.54元;包4:555717.68元)

6、采购需求:

序号标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数量预算金额(元)
12025年度武冈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武冈市湾头桥幸福湴塘灌区新建渠道)为武冈市湾头桥幸福湴塘灌区新建渠道工程。项目旨在通过新建与修复渠道,改善灌区灌溉条件,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水平,保障农业用水需求。11986000.00
2025年度武冈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武冈市湾头桥幸福湴塘灌区新建渠道) 分包情况与最高限价
包号工程名称最高限价
包 1石枧村 渠道工程( QG01祝家干渠,QG02祝家支渠,QG03文家屋支渠,QG04波鸟山支渠 )484640.29
包 2石枧村 渠道工程( QP01祝家排渠 )437550.81
包 3青龙桥村、幸福村 渠道工程508114.54
包 4石栗村、永丰村 渠道工程555717.68
注: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包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若投标人在多个包的评标排名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包编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其为编号最小的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在其他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将自动被取消,由排名次之的投标人递补。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并具备验收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 专门面向: t 中小企业 t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3月03日至2026年03月10日,每日上午 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办事处(武冈市凯德嘉博城 18栋102室)。

( 3)获取采购文件时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证明资料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附件 1、2、3 )复印件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办事处(武冈市凯德嘉博城 18栋102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办事处(武冈市凯德嘉博城 18栋102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冈办事处(武冈市凯德嘉博城 18栋102室)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期限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冈市水利事务中心

地址:武冈市都梁路 4号

联系人:欧建新

联系方式: 1387397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 88号大鸿杰座裙楼4楼

武冈办事处地址:武冈市凯德嘉博城 18栋102室

联系人:侯女士;项目负责人:侯喜姑;项目组人员:刘秋桃,王文青

联系方式: 17373970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喜姑

电话: 1737397058

附件 1 供应商资格声明 (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 “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

附件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

本公司 (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章):

日期 :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ktAP9I…(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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