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产业开发区报废汽车精细化拆解及资源回收再利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拆解设备采购
娄星产业开发区报废汽车精细化拆解及资源回收再利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拆解设备采购
公告正文
| 采购合同编号: 娄星财采计 [2026]0002 | |
| 采购人(全称): 娄底星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甲方) | |
| 供应商(全称): 湖南优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乙方) |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
| 一、项目信息 | |
| 1、采购项目名称: 娄星产业开发区报废汽车精细化拆解及资源回收再利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拆解设备采购采购项目 | |
| 2、采购计划编号: 娄星财采计 [2026]0002 | |
| 3、项目内容: 娄星产业开发区报废汽车精细化拆解及资源回收再利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拆解设备采购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
| 4、是否分包: 否 | |
| 5、项目负责人:黄黎曙 | |
| 6、联系电话:17707488918 | |
| 二、合同金额 | |
| 1、 合同金额小写: 4928000 .00元 大写: 肆佰玖拾贰万捌仟元整,大写:肆佰玖拾贰万捌仟元整,(含增值税 13%发票、含运费、含安装等乙方履行协议的所有费用) | |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
| 3、合同定价方式: | |
|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 |
| 4、付款方式: | |
| 全额付款: / | |
| √ 预付款: 预付 30% | |
| √ 分期付款: 1.签订合同后,自甲方确认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为预付款。2.设备产品生产制作完成,在货物到达现场时经 甲方 验收确认后 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为进度款。3.安装调试完成,经 甲方 确认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 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5%为进度款,4.剩余5%在验收合格起,售后服务一年内无质量纠纷等问题后,一次性支付完毕。 乙方 应按照上述付款节点按 甲方 财务要求提供合法有效足额发票, 甲方 收到 乙方 开具的足额发票后 15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 未提交符合约定的发票, 甲方 有权拒绝付款。 | |
| 成本补偿: / | |
| 绩效激励: / | |
| 三、合同履行 | |
| 1、起始日期:202 6 年 2 月 28 日,完成日期: 202 6 年 5 月 4 日。总日历天数: 65 天 ; 65 日内完成供货、验收及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 |
| 2、地点: 甲方 指定地点 | |
| 3、 方式: 项目安装完毕后须进行终验,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所提供货物环保等级要求达到国家环保标准,项目相关产品应全部在指定地点安装并调试合格。 4、 履约担保:中标金额的 5% | |
| 四、合同验收 | |
| 验收主体: 娄底星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验收方式: 1.乙方设备到达安装现场,应提前通知采购方,所有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原厂产品,安装前开箱查验由 乙方 会同采购方及有关人员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进行验收。 2. 乙方 应保证货物到达 甲方 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 乙方 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和操作手册 /操作说明书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 甲方 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乙方 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 甲方 造成损失的,由 乙方 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 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 甲方 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 甲方 需要制造商对 乙方 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 甲方 所有。 9.项目验收不合格,由 乙方 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 甲方 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 乙方 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甲方 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 乙方 承担 。 | |
| 验收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执行。 | |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
|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
| ( 2)本合同协议书 | |
| ( 3)中标通知书 | |
| ( 4)投标文件 | |
|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
|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
|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
| ( 8)其他合同文件 | |
| 六、合同生效 | |
|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 |
| 七、合同份数 | |
|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
| 合同订立时间: 202 6 年 2 月 28 日 | |
| 合同订立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 |
| 附件: | |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谭飞 | 法定代表人: 黄黎曙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 电 话: 17707488918 |
| 传 真: | 传 真: |
| 地 址: | 地 址: |
| 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雅支行 | |
| 帐 号: 810000257101000001 |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2BbTo…(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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