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酉乡乌宿村集镇人行步道合同公告
二酉乡乌宿村集镇人行步道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公告日期: 2026-03-05
采购人(全称):沅陵县二酉苗族乡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闽投建工(河南)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二酉乡乌宿村集镇人行步道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6201013
采购代理编号: ZY2026-028
3、项目内容:二酉乡乌宿村集镇人行步道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1289971.56 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贰拾捌万玖仟玖佰柒拾壹元伍角陆分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 (总价) |
|---|---|---|---|---|---|---|---|---|
| 1 | 闽投建工(河南)有限公司 | 二酉乡乌宿村集镇人行步道 | 否 | / | / | 1 | 项 | 1289971.56 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 6 年 3 月 5 日,完成日期:2026年0 5 月05日,履行期限: 60 天。
地点:二酉乡乌宿村集镇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贰拾伍万柒仟玖佰玖拾肆元叁角壹分(小写:¥257994.31元),用于乙方采购材料,组织施工队伍进场。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4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 3 份,承包人执 1 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 6 年 3 月 2 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 沅陵县二酉苗族乡人民政府乙方:(公章 ) 闽投建工(河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林熙法定代表人:陈遵华
电话: 13574575586 电话: 13762948007
甲方:(公章 ) 沅陵县二酉苗族乡人民政府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钢三路北段路东梅园庄街道办事处四楼4494室
地址:沅陵县二酉苗族乡人民政府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行
帐号: 596784171824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CNOqh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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