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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5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布人: 常德市佳顺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6-03-05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6-03-04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津财采计[2026]000027

委托代理编号:CDJS[2026]002

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分包号分包名称项目基本情况预算金额(元)
1食品类1+食用农产品类1详细310000
2食品类2+食用农产品类2详细310000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03-04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03-04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会议室

定标时间:2026-03-04 11:52

四、磋商情况

食品类1+食用农产品类1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报价(元)综合评分政策支持扣除比例(%) 政策支持扣除后报价政策支持原因评审结果货物类需求

响应信息

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冯沙

308000

96.64

第1名

无

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卢文娟

307200

95.69

第2名

无

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朱俐明

308000

87.64

第3名

无

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李志强

307600

第4名

无

食品类2+食用农产品类2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报价(元)综合评分政策支持扣除比例(%) 政策支持扣除后报价政策支持原因评审结果货物类需求

响应信息

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卢文娟

307200

96.02

第1名

无

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冯沙

308000

94.97

第2名

无

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朱俐明

308000

86.97

第3名

无

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李志强

307600

67.33

第4名

无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包名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成交金额(大写)联系人供应商地址

食品类1+食用农产品类1

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308000

叁拾万零捌仟元

冯沙

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中式生产车间B-8栋

食品类2+食用农产品类2

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307200

叁拾万零柒仟贰佰元

卢文娟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大布头路350号101园区1-4栋

六、主要标的信息:

包名成交供应商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食品类1+食用农产品类1

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食品类1+食用农产品类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食品类2+食用农产品类2

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食品类2+食用农产品类2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包名:食品类1+食用农产品类1

成员名单:

职务姓名产生方式参与过程备注

组长

熊科云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王惠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汪鸿薇

自行选定

全过程

包名:食品类2+食用农产品类2

成员名单:

职务姓名产生方式参与过程备注

组长

熊科云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王惠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汪鸿薇

自行选定

全过程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金额:7200.00 元,收费标准:由采购人按中标价的1.2%支付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湖南省津市市汪家桥街道银苑路2号

联系人:雷晶

联系电话:0736-4231226

采购代理机构:常德市佳顺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元红

联系电话:0736-4228669

地址:湖南省澧县澧阳街道办事处珍珠居委会德隆花园A区118号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附件-1

附件-2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zunWg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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