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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洞口县青山村叉口至客溪村公路项目

2025年洞口县青山村叉口至客溪村公路项目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3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洞口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项目预算132.62万元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5年洞口县青山村叉口至客溪村公路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洞口办公地点:洞口县杨柳冲步行街内富丽大厦 1001室(美韵培训学校栋))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 2025 年洞口县青山村叉口至客溪村公路项目

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洞口财采计〔 2025 〕 000223

3. 委托代理编号: SZQL-CZ-20260102

4.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t 竞争性磋商 ¨ 询价

5. 采购项目预算: 1326171.00 元;最高限价: 1326171.00 元(其中包含暂列金额: 38626.35元)

6.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7. 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t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8.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60 日历天

9.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最高限价
012025年 洞口县青山村叉口至客溪村公路项目公路建设详见采购需求11326171.00元1326171.00元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 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

3.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 专门面向: t 中小企业 t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以上所有关键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均需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 3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 〕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13 日起至 2026 年 03 月 20 日止,每日上午 09:00 至 12:00 ,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洞口办公地点:洞口县杨柳冲步行街内富丽大厦 1001 室(美韵培训学校栋));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湖南省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具体详见附件 1-4 )、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等资料。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6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洞口办公地点:洞口县杨柳冲步行街内富丽大厦 1001 室(美韵培训学校栋))

七、公告期限:

1. 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 2024 〕 67 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洞口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洞口县桔城东路 374 号

联系人:肖智

联系电话: 1827448061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洞口县杨柳冲步行街内富丽大厦 1001 室(美韵培训学校栋)

联系人:吴辉

联系电话: 1867050006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智

电话: 18274480613

附件 1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 复 印 件身份证(反面) 复 印 件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 1 )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 2 )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 3 )退出磋商(如可能);( 4 )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二代 身份证 (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3 :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 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o 中型 o 小型 ¨ 微型 o

o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 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金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 4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 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投标人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nSz1Y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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