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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清溪旅游驿站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韶山市清溪旅游驿站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9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韶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项目预算372万元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韶山市清溪旅游驿站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5-09

韶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采购人名称)的韶山市清溪旅游驿站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清溪旅游驿站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 2026】0012 号

3、委托代理编号: HNZB-202601605

4、采购项目预算: 3720000.00 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þ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 20天内完工,(具体见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磋商保证金:预算金额的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þ 质量保证金:结审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 ( 元)最高限价 ( 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整包韶山市清溪旅游驿站项目韶山市清溪旅游驿站项目详见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3720000.0037200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 6)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国办发〔2025〕34号及财库〔2025〕30号)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1.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4、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或者《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可按后附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等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1.7、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 专门面向: þ 中小企业 þ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的企业资质证书;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注册登记在参与投标人 (供应商)公司;

3.3 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在采购阶段不做要求,但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按照湘建建 [2020]208号文规定标准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3. 4 、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202 6 年 5 月 15 日 17:00(北京时间)止,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xiangtan.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 202 6 年 5 月 15 日 17:00(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52818268。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5 月 22 日 9 时 00分。

供应商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供应商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 0731-52818268。

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5 月 22 日 10 时 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6 0分钟)。请供应商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未进行网上投标确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 、请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验证合格后,按顺序解密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解密,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年5月 22 日 9:00(北京时间)(注:电子投标文件

需现场解密,请供应商携 CA证书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视为无效

投标);

2、投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 1 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开标时间: 2026 年5月 22 日 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 1 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八、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之日起计算。

九、磋商保证金

根据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潭财购[2024]12号)文精神,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免交非免责。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投标供应商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 24 〕 67 号 )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 þ 表示选择, ¨ 表示未选择。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章岳锋

2、电话: 15197213673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 1)名称:韶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2)地址:韶山市厦门大道与市府路交叉口西

( 3)联系人:章岳锋

( 4)邮编: 411100

( 5)电话: 1519721367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滨江豪庭 9栋211号

( 3 )联系人:刘淼、贺蓉

( 4)邮编: 411400

( 5 )电话: 0731-56228866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jNVJ9R…(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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