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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本级2026年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本级2026年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9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本级
项目预算1000万元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本级2026年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5月09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本级的2026年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采购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6]000823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73886-20260509-434

4、采购项目预算:1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包1600,000杂交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600,000
包2600,000杂交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600,000
包3600,000杂交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600,000
包4600,000杂交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600,000
包5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6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7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8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9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10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11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12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13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14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15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16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17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18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19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20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21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22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包23400,000常规水稻种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0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2: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3: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4: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5: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6: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7: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8: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9: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10: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11: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12: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13: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14: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15: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16: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17: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18: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19: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20: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21: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22: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23:

( 1)供应商具有与储备作物种子类别相适应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拟投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

(3)供应商提供品种近一年内的真实性检测报告;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提供征信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存在承担上年度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未能完成的情形。

注: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5日,每日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美林街35号华雅花园1栋32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获取的)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非法定代表人身份获取的)、个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须明确“项目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相关事项,否则不予受理)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美林街35号华雅花园1栋32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获取的)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非法定代表人身份获取的)、个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须明确“项目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相关事项,否则不予受理)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美林街35号华雅花园1栋32楼)

3、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0日 09:30

4、开标地点: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美林街35号华雅花园1栋32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科翔

2、电话:0731-8435100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本级

(2)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66号

(3)联系人:李科翔

(4)邮编:/

(5)电话:0731-84351006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建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美林街35号华雅花园1栋32楼

(3)联系人:徐闻泽、沈阳君、黄鸿麒、牙敏、彭佳乐

(4)邮编:410000

(5)电话:0731-85410131

(6)电子邮箱:251600540@qq.com

附件信息: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0jfyht…(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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