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纪委监委外查点(市区纪委共建)食堂后勤劳务外包服务 合同公告
怀化市纪委监委外查点(市区纪委共建)食堂后勤劳务外包服务 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公告日期: 2026-05-13
采购人(全称):中共怀化市鹤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汇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 、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纪委监委外查点(市区纪委共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2 、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纪委监委外查点(市区纪委共建)食堂后勤劳务外包服务
3 、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 20263027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6 、项目经理: /
二、合同金额
( 1 )合同金额小写: 441600 元
合同金额大写:肆拾肆万壹仟陆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 / 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1 | 湖南汇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怀化市纪委监委外查点(市区纪委共建)食堂后勤劳务外包服务 | 否 | 详见合同附件 | / | 1 项 | 441600 元 | 441600 元 |
( 3 )合同价格形式:详见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2026 年 4 月 10 日
履行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10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9 日止。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服务费按月支付,即每月支付(含增值税)大写叁万陆仟捌佰元整( ¥36800 )。甲方于次月凭乙方正规发票付清前一个月的服务费。本合同期满当月的管理服务费待甲、乙双方交接完相关手续后,甲方应予支付。若因财政资金拨付延迟导致相关事项受阻,双方应本着互信互利的原则,及时沟通协商妥善解决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当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 )成交通知书
( 3 )响应文件
( 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 )专用合同条款
( 6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 年 4 月 10 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中共怀化市鹤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乙方:湖南汇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宏法定代表人:杨军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 148 号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街道顺天南路 2 号 ( 太平洋大厦 1 幢 5 楼 501-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高铁新城支行
帐号: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iKGi0Q…(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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