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紫云路两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湘潭县紫云路两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正文
湘潭县紫云路两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5-13
一、项目名称:湘潭县紫云路两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 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 [2026]0018号
委托代理编号: LYZC-20260105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首次公告发布日期: 202 6 年 05 月 08 日
五、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 第 3.4 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分包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本项目核心产品: 无 |
2、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核心产品中非单一产品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规定,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无
更正为:
1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 第 3.4 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1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分包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2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本项目核心产品: 400 万交通违法抓拍智能球机、 900W 像素抓拍相机(环保型)、 900W 像素抓拍相机(电警) |
2、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核心产品中非单一产品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规定,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 400万交通违法抓拍智能球机、900W像素抓拍相机(环保型)、900W像素抓拍相机(电警)
六、其他内容不变,公开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方式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 1)名称:湘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2)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瑞莲路178号
( 3)联系人:唐晓
( 4)邮编:411100
( 5)电话:0731-57889090
( 6)电子邮箱: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名称: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2)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 C 栋三楼
( 3)联系人:江媛戴叩
( 4)邮编:/
( 5)电话: 07 31-58610173
( 6)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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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oPXPPO…(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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