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食材采购项目
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食材采购项目
公告正文
采购合同编号:娄财采计 [202 6 ]00 11
包 1
采购人(全称):(甲方)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
供应商(全称):(乙方)娄底市康乐贸易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食材采购项目 -肉类
(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 [202 6 ]00 11
( 3)项目内容:采购猪肉、牛肉等肉类食材
( 4)是否分包:否
( 5)项目负责人:聂兴平
( 6)联系电话: 13875401238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结算价 =基准价×81.2%。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t 固定单价:具体采购清单、数量以合同期内采购人单次发出的书面采购计划为准,具体结算按实际配送的品种、数量、各单项商品市场基准价及中标折扣率 81.20%,按实结算。
(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t 分期付款: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配送清单为对账凭证,每月结账一次。双方核对票据无误后,供应商按核对好的数据开具正规税务发票交采购人报账。采购人及时按单位财务报账流程将货款转账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对公账户。
3.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 2026 年 3 月 1 日,完成日期: 2027 年 2 月 28 日。总日历天数: 365 天。
(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方式:现场配送
( 4)履约担保: / 。
( 5)质量保证金: / 。
4.合同验收
( 1)验收主体: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
( 2)验收方式:按采购文件要求
( 3)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 年 2 月 28 日
合同订立地点: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乙方:(公章)娄底市康乐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常锋法定代表人:聂兴平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包 2: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麦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食材采购项目 -蔬菜类
( 2)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 [202 6 ]00 11
( 3)项目内容:采购蔬菜类食材
( 4)是否分包:否
( 5)项目负责人:曾希斌
( 6)联系电话: 19973889292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结算价 =基准价×90%。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t 固定单价:具体采购清单、数量以合同期内采购人单次发出的书面采购计划为准,具体结算按实际配送的品种、数量、各单项商品市场基准价及中标折扣率 90%,按实结算。
(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t 分期付款: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配送清单为对账凭证,每月结账一次。双方核对票据无误后,供应商按核对好的数据开具正规税务发票交采购人报账。采购人及时按单位财务报账流程将货款转账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对公账户。
3.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 2026 年 3 月 1 日,完成日期: 2027 年 2 月 28 日。总日历天数: 365 天。
(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方式:现场配送
( 4)履约担保: / 。
( 5)质量保证金: / 。
4.合同验收
( 1)验收主体: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
( 2)验收方式:按采购文件要求。
( 3)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 年 2 月 28 日
合同订立地点: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乙方:(公章)湖南麦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常锋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廖亚东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WHlJ0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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