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花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乡(镇)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湘潭县花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乡(镇)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正文
湘潭县花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乡(镇)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3-25
采购合同编号: SLYCG-251208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花石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四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花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乡 (镇)项目(第二次)
(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 2026】0002号
( 3)项目内容:湘潭县花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乡 (镇)项目(第二次)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 4)项目负责人:胡浩川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 3250000.00 元
大写:叁佰贰拾伍万元整
( 2)具体标的: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 / 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
| 1 | B990000 | 湖南四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湘潭县花石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乡 ( 镇 ) 项目(第二次) | 否 | 详见磋商文件 | / | 1 | 项 | 3250000.00 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6年3月13,完成日期:2026年 5 月 11日。总日历天数:60天。
地点:湘潭县花石镇人民政府
方式:现场施工
4. 付款
5. 本工程甲方支付预付款 10%,根据进度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本合同金额的 80%,工程结算经审核审计完成支付至结算定案金额的 97%,余留 3%作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双方无争议后一次性无息付清,申领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具体以资金拨付实际情况为准。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8.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股一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年3 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县
甲方:湘潭县花石镇人民政府(公章)乙方:湖南四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号:43050110330000000258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A2fv3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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