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群众艺术馆提质修缮项目合同公告
湘潭市群众艺术馆提质修缮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湘潭市群众艺术馆提质修缮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5-19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 2026)0061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群众艺术馆(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群众艺术馆提质修缮项目
(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 2026)0061号
( 3)项目内容:湘潭市群众艺术馆提质修缮项目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内容。
( 4)项目承包范围: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 1578000.00元
大写:壹佰伍拾柒万捌仟元整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 /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
| 整包 | B 08990000/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湘潭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湘潭市群众艺术馆提质修缮项目 | 否 | 详见采购需求 | / | 1 | 项 | 1578000.00 元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工,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乙方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按项目进度支付,合同签订且设备进场后 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的预付款,项目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不含工程变更、签证、索赔部分价款),经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 6 年 5 月 18 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财政监督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 6 年 5 月 18 日
| 甲 方:(公章) 湘潭市群众艺术馆 | 乙 方:(公章) 湘潭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 传 真: ******** |
| 开户银行: ***** | |
| 账 号:***** |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AX3M9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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