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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芦淞区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龙泉街道华兴村自来水保障工程(包1)合同公告

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芦淞区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龙泉街道华兴村自来水保障工程(包1)合同公告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芦淞区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龙泉街道华兴村自来水保障工程(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3月31日
采购合同编号:芦财采计[2025]000059号-1
采购人(全称):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丰源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芦淞区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龙泉街道华兴村自来水保障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芦财采计[2025]000059号
3、项目内容:芦淞区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龙泉街道华兴村自来水保障工程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肖重阳
6、联系电话:13787808752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7203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12月18日,完成日期:2026年03月18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株洲市芦淞区
3、方式:全面履行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
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验收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12-1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2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株洲市芦淞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肖重阳委托代理人:左福
电 话:0731-28512226电 话:13874138945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体育路
开户银行:株洲市建设银行株洲人民路支行
帐 号:43050162643600000624

附件信息: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cynZ9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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