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6年1季度采购意向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6年1季度采购意向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 2020 〕 10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1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1 | 岳阳县全县道路交通违法(事故)车辆停放保管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三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5号162条:涉案财物的保管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承担。我大队申请对全县道路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曳、施救、停车保管及交通违法超期滞留车辆拟参照省市交警部门的模式由政府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 | 300万元 | 202606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vFhLT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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