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公安局看守所、拘戒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JXXM2026-GZ-G003)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公告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公安局看守所、拘戒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JXXM2026-GZ-G003)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公告 2026.10.23 16:23:32 | 采购人:赣州市公安局 | 代理机构: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 江西 |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3
所属地区江西省
采购人赣州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公共安全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XM2026-GZ-G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赣州市公安局看守所、拘戒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答疑事项:投标人问: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评标标准“配送能力”“1、投标人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要求(厢式货车2 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厢式货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的“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1)车辆为自有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年检合格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车辆道路运输证、清晰车牌的车辆照片、有效期内的保单凭证(至少包含交强险)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将车辆道路运输证设置为厢式货车的强制提交材料,该要求与现行政策文件冲突,属于不合理条件。 答复: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使用总质量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因此,评审依据中总质量4.5 吨及以下的厢式货车,无需提供道路运输证;总质量大于4.5 吨的厢式货车,应按法规要求提供道路运输证。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答疑公告为《电子化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原因导致答疑公告被称作变更公告,不影响此答疑公告的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赣州市公安局

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9号

联系方式: 19142198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达芬奇城市中心1#楼20层

联系方式: 0797-8400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钟民、陈芳

电话: 0797-8400907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zgg/202610/t20261023_27552231.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