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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所属地区湖南省
采购人汉寿县民政局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布人: 常德中技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6-03-31

汉寿县民政局的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6-03-31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 汉财采计[2026]000025

委托代理编号:ZJZH-2026-011

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分包号分包名称项目基本情况预算金额(元)
1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包一)详细516600
2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包二)详细1476300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03-31 09:0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03-31 09:00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汉寿县民政局九楼会议室

定标时间:2026-03-31 10:00

四、磋商情况

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包一)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报价(元)综合评分政策支持扣除比例(%) 政策支持扣除后报价政策支持原因评审结果货物类需求

响应信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

李红兵

514878

第1名

无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

蔡容华

516300

69.97

第2名

无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

吴鹏

515911.2

57.97

第3名

无

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包二)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报价(元)综合评分政策支持扣除比例(%) 政策支持扣除后报价政策支持原因评审结果货物类需求

响应信息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王严蕲

1471379

第1名

无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

蔡容华

1476000

72.96

第2名

无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

吴鹏

1473839.5

57.98

第3名

无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包名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成交金额(大写)联系人供应商地址

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包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

514878

伍拾壹万肆仟捌佰柒拾捌元

李红兵

常德市武陵区城北办事处光荣路居委会青年南路345号

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包二)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1471379

壹佰肆拾柒万壹仟叁佰柒拾玖元

王严蕲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777号

六、主要标的信息:

包名成交供应商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包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

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包一)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包二)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包二)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包名: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包一)

成员名单:

职务姓名产生方式参与过程备注

组长

戴婷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张平化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邹照新

自行选定

全过程

包名:汉寿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服务采购(包二)

成员名单:

职务姓名产生方式参与过程备注

组长

戴婷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张平化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邹照新

自行选定

全过程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金额:47000.00 元,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的1.2%*2年收取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汉寿县民政局

地址:汉寿县龙阳镇龙阳路619号

联系人:丁跃芳

联系电话:13973600766

采购代理机构:常德中技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明

联系电话:18797772826

地址: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七里桥社区阁老巷重建小区(临柳明路)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附件-1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2LSQ3Z…(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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