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茶陵县教育局幼儿园玩教具、教学、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2025年茶陵县教育局幼儿园玩教具、教学、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 2026]00012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茶陵县教育局幼儿园玩教具、教学、生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22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6年6月17日 09:00
二、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三、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1
将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技术评价项技术参数响应更正为:
| 技术参数响应 | 60 |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所供货物技术规格与参数要求响应(投标文件中须如实提供详细的 “采购需求响应、采购需求偏离表 ”),参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进行评价: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计 60 分 ; 带 ★号为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 带 ▲号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共计6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 扣完为止;(技术参数阐述不详、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无法辨识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 |
更正内容 2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符合性审查表中,序号 2 投标文件格式项删除,更正为: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 1 | 投标文件组成 | 第二章第二节第 12.1、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
| 2 | 商务技术文件的签署、盖章 | 商务技术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 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 效 |
| 4 | 供货期限 | 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
| 6 | 实质性响应 |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
| 7 | 实质性偏离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偏离, 若有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
| 8 | 其他 | (1)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2)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
| 结论 | 合格 /不合格 |
更正内容 3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 5. 4 ( 1)项价格评审优惠,更正为:
| 第 5. 4 ( 1) 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 1 )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 2 0%(工程项目为 6 %—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具体扣除比例如下: ■ 货物采购 : 货物由 中小 企业制造,即货物由 中小 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本项目给予 小 微 企业 10% 扣除 。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工程采购 : 工程由 中小 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 中小 企业 。本项目 小 微 企业 给予 / 扣除 。 □ 服务采购 : 服务由 中小 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 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本项目 小 微 企业 给予 / 扣除 。 (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具体扣除比例如下: □ 货物采购 :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 。 □ 工程采购 :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 。 □ 服务采购 :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3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更正内容 4
将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带 “ ● ”条款为本项目常规技术参数要求。
更正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响应。带 “ ▲ ”条款为本项目常规技术参数要求。
四、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及最新澄清文件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采购人信息
( 1)名称:茶陵县教育局
( 2)地址:茶陵县紫薇路
( 3)联系人:周坤
( 4)电话: 13974148019
( 5)邮编: 412400
( 6)电子邮箱: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名称: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地址:茶陵县云阳街道状元府邸六栋 102号
( 3)联系人:胡赛、谭强、周艳丽
( 4)电话: 18182052966、18711398422
( 5)邮编: 412400
( 6)电子邮箱: 85448575@qq.com
附件信息: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PDQln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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