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民族体育场十一人制足球场翻新项目
绥宁县民族体育场十一人制足球场翻新项目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绥宁县民族体育场十一人制足球场翻新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田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绿洲大道沙湾路 25号(箱包加工厂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 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 [202 6 ]00 53
委托代理编号: HNTX2026-SN01
2. 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民族体育场十一人制足球场翻新项目(第二次)
3 . 采购项目预算: 1141715.00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4、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t 竞争性磋商 ¨ 询价
5.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 合同定价方式: t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日
8. 评标方法: t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9.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t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 01 | 绥宁县民族体育场十一人制足球场翻新项目(第二次) | 绥宁县民族体育场十一人制足球场翻新项目(第二次) | 建设主要内容: 现状草皮地面拆除、现状地面修补暂估 2000m 2 ,新铺人造草皮地面 等 。(以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1项 | 1141715.00 元 | 1141715.00 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 专门面向: t 中小企业 t 小微企业 t 监狱企业 t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 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
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 2020〕208 号)最低人员配备标准要求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网页查询截图及承诺(格式自拟)。
( 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5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
7、联合体响应。本次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2026 年 5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05 日,每天上午 8 : 30 至 12:00,下午1 4 : 3 0至1 7 :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田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绿洲大道沙湾路 25号(箱包加工厂三楼))。
(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请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代表登记证书),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原始公章,一式两份。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1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湖南田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办事处(绿洲大道沙湾路 25号(箱包加工厂三楼))。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6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南田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办事处(绿洲大道沙湾路 25号(箱包加工厂三楼))。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 20 24 〕 67 号 )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 t 表示选择, ¨ 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曾先生
2、电话: 19118370073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绥宁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 2)联系人:曾先生
( 3)电话: 19118370073
( 4)地址:绥宁县工业路 98号
2 、采购代理机构
( 1)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田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联系人:陈先生
( 3)电话: 15673900179
( 4)地址:绿洲大道沙湾路 25号(箱包加工厂三楼)
( 5 )电子邮件: 1415788104@qq .com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 格式 )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正面) 复 印 件 | 身份证(反面) 复 印 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 格式 )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 (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内容须呈现在同一页面,不得分作两页。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5m1UZ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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