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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4
所属地区湖南省 · 长沙市
采购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SCG-20260528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网上业务大厅数字认证和电子签章系统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6-02 20: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报价评审:

序号评审因素权值
1投标报价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且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 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 :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2.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不得超过65%),即投标(响应)报价 2.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不得超过65%),即投标(响应)报价 2.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的(不得超过65%),即投标(响应)报价 2.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 2.1项至第2.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2.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采购人提供的需求调查阶段获取的权威价格参考资料、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签章。30.0

现更正为:

序号评审因素权值
1投标报价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且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 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 :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2.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 2.1项至第2.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2.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采购人提供的需求调查阶段获取的权威价格参考资料、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签章。30.0
更正事项更正前时间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2026-06-24 09:002026-06-24 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6-24 09:002026-06-24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2026-06-24 09:002026-06-24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 0731-84886841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伍家井巷1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洪先生、李女士

电话: 0731-84516475

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列表:

2026 年6 月4 日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J%2F0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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