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锦石乡东风水库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湘潭县锦石乡东风水库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湘潭县锦石乡东风水库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4-20
采购合同编号:潭县财采计 [2026]0010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锦石乡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株洲市佳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锦石乡东风水库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6]0010号
( 3)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标的及金额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项目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 /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
| 1 | / | 株洲市佳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湘潭县锦石乡东风水库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否 | 详见采购需求 | \ | 1 | 项 | 1943800 元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 60日内完成,汛期因自然天气无法正常施工,完成工期时间自然顺延。
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后 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的工程预付款,全部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完毕出具审核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核金额的97%,余款在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6年4月17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壹份,供应商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年4月17日
| 甲方(公章): 湘潭县锦石乡人民政府 | 乙方(公章): 株洲市佳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王鹏 |
| 委托代理人: 肖香满 | 委托代理人: ** |
| 电话: ** | 电话: 17788991811 |
| 地址:湘潭县锦石乡东风街 传真: ** |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红旗中路 238号东方时代广场7栋2027 传真: 073128210232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东区支行 | |
| 账号 : 582060089449 |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AgHYiG…(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