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7年度园区安全管家技术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7年度园区安全管家技术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WCCG-GK-202604080002-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望城同心路1号经开区管委会
供应商(乙方): 湖南星鹏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世贸商厦84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2025-2027年度园区安全管家技术服务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1 | 2025-2027年度园区安全管家技术服务 | 公共安全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1 | 1088800 |
| 合计金额小写: 1088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壹佰零捌万捌仟捌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 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 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 一、 协助行政监督检查 | ||||||||
| 1 | 园区采取 “干部+专家”的行政监督检查模式,按照园区的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每次执法检查由安全技术服务公司至少派遣 1 名行业专家参与,由专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会诊”,提高园区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每年参与执法检查不少于200 家次 (含复查,共计100 家企业,具体检查企业名单和时间以园区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为准)。 | 家次 | / | 湖南长沙 | 200 | 780 | 156000 | 检查及复查工 作必要时派遣 1名行业高级工程师 |
| 二、 领导带队检查技术服务 | ||||||||
| 2 | 根据园区要求,派遣行业安全专家,为园区各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专业整改意见。同时,指导督促园区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成闭环管理。对企业延期整改和无法整改的问题及时上报。 | 次 | / | 湖南长沙 | 20 | 780 | 15600 | 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派遣 1名行业高级工程师 |
| 三、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 整改技术服务 | ||||||||
| 3 | 1.重点行业专项排查及帮扶整改技术服务:每年针对危化品(化工企业、涉危工贸企业)、商贸物流(仓储物流园区、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燃气、粉尘涉爆、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等专题开展 1 次专项排查(含复查)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 1)全面排查问题隐患。组织专家团队对上述重点行业进行 1 轮全面排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列出问题隐患情况。 ( 2)提出整改技术服务对策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措施,要解决一批突出的问题隐患,进一步规范重点行业安全管理秩序,全面降低安全风险。 | 项 | / | 湖南长沙 | 7 | 28000 | 196000 | |
| 2.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每年根据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薄弱环节,指导督促园区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组织 1 场主题观摩会,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逐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 | 项 | / | 湖南长沙 | 1 | 27000 | 27000 | ||
| 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
| 4 | 1.集中安全培训。服务公司组织专业培训团队,每年按照分类分批次的原则组织辖区企业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等开展4场专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服务公司负责培训讲师、课件及会务组织工作,经开区负责协调提供培训场地,每场不超过 120 人。 | 场 | / | 湖南长沙 | 4 | 7700 | 30800 | 包含课 件、宣传资 料、会务等 |
| 2.送培训进企业。按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五进”工作要求及企业需求,组织专业的宣讲团队,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中4场安排专项整治培训(专项包括:危化品、商贸物流、特种设备、燃气、粉尘涉爆、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等),每年总培训场次不少于20场,培训要达到一定的宣教效果,每场培训要有效果评估表, 由企业反馈培训效果。 | 场 | / | 湖南长沙 | 20 | 4900 | 98000 | ||
| 五、 咨询服务与日常安全巡查 | ||||||||
| 5 | 1. 完善一企一档。通过定期收集、整理、分析望城经开区本部现有企业及新增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数据,并及时报送相关档案管理人员,构建完整的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有助于园区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为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提供数据支持,相关数据包括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新改扩建及关停、倒闭、注销、法拍企业信息;安全设施 “三同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安全生产许可证;隐患排查记录;事故处理情况。 | 项 | / | 湖南长沙 | 1 | 22000 | 22000 | |
| 2. 日常安全巡查。驻点人员对辖区企业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检查企业存在问题,形成隐患报告。协助园区安委办对隐患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交办,督促企业完成问题整改并复查。每年巡查 500 家次 (含复查, 共计250 家企业)。 | 家 次 | / | 湖南长沙 | 500 | 580 | 290000 | 派遣 1名中级工程师 | |
| 3 . 项目审查。安全管家团队协助园区招商部门对拟入园项目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如主要风险点、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流程等)全面审查。审查结束后,出具详细意见或报告,为项目准入提供科学参考依据,具体数量以招商部门提供为准。 | 项 | / | 湖南长沙 | 1 | 38000 | 38000 | 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派遣 1名高级工程师 | |
| 4. 重点项目立项评估。根据项目需要派遣省、市安全专家协助园区开展重点项目立项前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工作,对项目可能 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剖析,并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最终形成专家意见报告,为项目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 项 | / | 湖南长沙 | 1 | 88000 | 88000 | 组织 3名专家进行评审 | |
| 5. 企业约谈。每季度由安全管家团队协助园区监管部门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明显不足、主体责任落实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约谈。通过面对面沟通,提供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等依据,指出存在需整改的问题与隐患,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 项 | / | 湖南长沙 | 1 | 10500 | 10500 | ||
| 6. 应急服务。涵盖应急演练技术指导 (政府应急演练及企业应急演练)和突发事件处理服务两方面内容。 ( 1)应急演练技术指导:当园区政府单位及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时,为其提供应急演练全过程的专业技术指导与服务。 ( 2)突发事件处理服务:当园区发生紧急情况时,安全管家团队将迅速响应,根据园区实际需求,提供包括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全方位专业技术指导与服务。 | 年 | / | 湖南长沙 | 1 | 22300 | 22300 | ||
| 7. 重点节假日值班。安排安全管家团队及相关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园区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 项 | / | 湖南长沙 | 1 | 32500 | 32500 | 包括不限于元旦、 春 节、 清 明节、 劳动 节、 端 午节、 中 秋 节、 国 庆节。 | |
| 8 . 资料记录归档。每月协助园区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按规范要求整理相关台账、数据、文件,并按上级部门要求及时报送。 | 年 | / | 湖南长沙 | 1 | 33500 | 33500 | ||
| 9 . 安全合规审查。协助园区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安全设施 “三同时”(或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应急预案备案稿等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通过提供参考依据和技术规范,确保审查工作全面 覆盖 、精准高效。 | 年 | / | 湖南长沙 | 1 | 28600 | 28600 | ||
| 合计报价 | 1088800 | 一年 | ||||||
| 三年合计金额: 3266400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需求。
2.人员配置要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无
4.其他要求
4.1、工作要求
4.1.1强化工作举措。服务单位需具备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配备足够的行业专家,组建至少8名人员的服务团队,要制定配套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每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预期成效。
4.1.2恪守职业操守。在从事安全服务时,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露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并对其承担的安全服务的真实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提供违反法律和违背事实的服务。要确保服务质量。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要做到耐心、细致,严禁敷衍了事,严禁借园区名义强揽业务。
4.1.3严格考核验收。为确保工作成效,由园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把关,实行一年一考核机制,对当年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退出,由甲方重新按法定程序确定服务单位。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合同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66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15日内先付本年度服务费用的30%,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后按考核验收结果在30日内付年度余下的费用: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按当年度合同全额付款:考核等次为良好的,按当年度合同款的90%付款;考核等次为合格的,按当年度合同款的80%付款;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按当年度合同款的70%付款。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621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合同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15日内先付本年度服务费用的30%,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后按考核验收结果在30日内付年度余下的费用: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按当年度合同全额付款:考核等次为良好的,按当年度合同款的90%付款;考核等次为合格的,按当年度合同款的80%付款;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按当年度合同款的70%付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八方支行(湖南星鹏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18058701040003802)
3.预付款保函: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2-24 —— 2027-02-23
五、服务地点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创造的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文档、报告、数据等归甲方所有。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无。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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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交付成果:1)、帮扶企业照片或相关记录;2)、陪同领导走访企业照片或走访记录;3)专项帮扶报告;4)、专题活动报告;5)培训记录和效果评估表;6)、一企一档台账;7)、入园审查意见;8)、重点项目立项评估意见;9)、企业约谈记录;10)、驻点人员工作总结。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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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周剀 | 法定代表人: | 赵群慧 |
| 委托代理人: | 熊胜 | 委托代理人: | 刘帝威 |
附件列表: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rAkxy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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